[营业部]踏监管红线,营业部负责人遭监管免职,这类融资三方协议,曾经司空见惯( 二 )
证券经纪人业务黑名单
证券经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替客户办理账户开立、注销、转移 , 证券认购、交易或者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事宜;
(二)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客户的信息 , 或者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三)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 , 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
(四)采取贬低竞争对手、进入竞争对手营业场所劝导客户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客户;
(五)泄漏客户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六)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担保或者其他便利;
(七)为客户提供非法的服务场所或者交易设施 , 或者通过互联网络、新闻媒体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
(八)委托他人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
【[营业部]踏监管红线,营业部负责人遭监管免职,这类融资三方协议,曾经司空见惯】(九)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者扰乱市场秩序的其他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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