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谓:和您一起学历史:“大人”一词的由来及明、清官场上的称谓( 四 )


这是嘉庆末年、道光初期的事 , 后来 , 也就没有了 。
呈递履历一事 , 满清二百余年之中 , 没有多大的变易 。
还有 , 就是平级官员之间 , 比如巡抚与总督 , 如果对方有公、孤衔 , 自称则为“教弟”;如果曾经是对方的属官 , 则用“旧属”自称 。
如果是大学士兼总督 , 同级者必须自称为“晚生” 。
又比如各道与两司的平级官员 , 自称皆为“教弟” 。
同知、通判在知府跟前 , 自称为“晚生”;并称知府为“堂翁”或“堂台” 。
司、道的首领官 , 按照《会典》 , 拜见知府 , 需用晚生贴 , 后来则都用手版 , 因为分府者必须知府差遣委派 。州、县见同知、通判 , 以前用手版 。捐资取官开始之后 , 同知、通判的价钱碧知州、知县的价钱要低 , 所以 , 知州、知县也将同知、通判视为同级 , 相互往还时 , 持一名片就可以了 。
官场的称呼 , 大约如此 , 这是清穆宗(宗爱新觉罗·载淳)同治(公元1862年~公元1875年)以前的情况 。
本文主要依据清人方浚师《蕉轩随录》卷十二《官场称谓》一节写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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