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在明朝,若是不孝顺老人,轻则打板,重则处死

无论是封建社会还是现代社会 , 人们始终离不开一个话题 , 那就是“养老”问题 。
养老起源于原始社会末期 , 夏商两代继承之 , 但西周才在制度上臻于完善 。《礼记·王制》中说:“凡养老 , 有虞氏以燕礼 , 夏后氏以飨礼 , 殷人以食礼 , 周人脩而兼用之 。”《周礼·地官·大司徒》中也说道:“以保息六养万民:一曰慈幼 , 二曰养老 。”
在现代社会 , 国家福利体系比较完善 , 老人们可以去敬老院养老、领取政府补助等 。那么 , 在封建社会 , 人们是如何处理老人问题的呢?为了安置老人 , 政府具体做了哪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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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 , 我们来详细地讲一讲明朝时期 , 老人的赡养问题 。
首先 , 我们要清楚一个问题 , 那就是什么样的人才称得上是老年人?
老年人 , 按照国际规定 , 65周岁以上的人确定为老年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2条规定:老年人的年龄起点标准是60周岁 , 即凡年满60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属于老年人 。
然而 , 根据明朝史书的记载 , 只要人到了十六岁 , 那么 , 就意味着这个人成年了 。成年后的人就可以组建自己的家庭、生养孩子 , 可以参军打仗、缴纳税赋 。到了八十岁和八十岁以上的人 , 则视为老年人 。
根据明朝法令:
“八十岁以上的老人每个月可以领三斗酒、五斤肉 。”
“九十岁以上的老人则在前者的基础上 , 额外领取帛布一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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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 , 由于古代流行近亲联姻 , 所以 , 古人的寿命一般不长 , 五、六十岁就可以视为高龄 。因此 , 有人认为明朝对待老人的政策不好 , 并且 , 可以说是苛刻 。
其实 , 事实并不是这样的 。
明太祖朱元璋出身于贫苦人家 , 他深刻地体会到民间疾苦 。因此 , 在建立明朝以后 , 他对老人的照顾可以说是有史以来比较好的 。
洪武十九年 , 朱元璋颁布法令:
“凡是应天、凤阳城八十岁以上的人均册封为社士 。”
“九十岁及其以上者封为乡士 。”
“其余地区八十岁以上者则封为里士 。”
洪武十六年时 , 朝廷再次明文规定:
“每年正月十五、正月初一 , 各地区必须为老人举办两次宴席 。”
除此之外 , 官府必须对贫困老人作出额外补助:
“若是八十岁以上的老人没有产业 , 那么 , 他们每个月可以去官府领取五斗米、五斤肉和三斗酒 。”
“九十岁以上的老人在此基础上每年再额外领取一匹布帛和五斤肉 。”
而对于那些比较富有、有能力供养老人的家庭 , 官府可以酌情不予补助 。但是 , 在法令施行的过程中 , 为了避免富人和贫民之间产生心理落差 , 官府一视同仁 , 均给予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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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 , 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有所提高 , 国库充裕 , 所以 , 皇帝们不断改进该政策 。
比如 , 明成祖朱棣登基后 , 颁发了这样一条法令:
“年龄在八十岁及其以上的百姓 , 可以到有司领取两匹绢、两匹布帛、一斗酒和十斤肉 。”
此外 , 朱祁镇袭位后 , 颁布诏令:
“无论是士兵还是平民 , 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 , 只要达到八十岁 , 就可以到有司领取一匹绢、一斤棉、十石米和十斤肉 。”
“九十岁以上的人则可以双倍领取 。”
六年后 , 朱祁镇修改了这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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