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江西宣判一起毒杀鄱阳湖越冬候鸟案 四名被告获刑

新华社南昌4月24日电(采访人员赖星)毒杀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白琵鹭、小天鹅以及其他受保护鸟类共43只 , 致使鄱阳湖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生态体系遭受危害 , 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4日 , 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对这一案件一审宣判 , 4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至11年不等的刑罚 。
永修县人民法院鄱阳湖环境资源法庭审理查明 , 2018年12月期间 , 被告人浦某山、闻某保、刘某、左某毛为毒杀野生鸟类 , 多次制作毒饵 , 并在鄱阳湖区范围内投放 。 之后 , 陆续有环保志愿者、护鸟员、公安民警在上述保护区内发现大量野生鸟类死体 。 经法院审查认定 , 这4名被告共毒杀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白琵鹭13只、小天鹅1只 , 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鸿雁5只、翘鼻麻鸭14只、绿头鸭4只 , 江西省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苍鹭1只、豆雁5只 。
法院认为 , 这4名被告的行为均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 根据具体案情 , 分别判处浦某山、闻某保等4名被告有期徒刑7年至11年不等的刑罚 。
【【江西】江西宣判一起毒杀鄱阳湖越冬候鸟案 四名被告获刑】鄱阳湖是中国最大的淡水湖 , 也是国际性重要湿地及候鸟栖息地 。 办案人员介绍 , 这起案件的审判意义不仅是对受损的公众环境权益的填补 , 更在于唤起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 , 引导社会坚决革除捕杀和滥食野生动物的恶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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