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随地吐痰 要重罚也要“常罚”

4月23日 , 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 , 听取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 拟规定对随地吐痰、便溺 , 乱丢废弃物 , 乱倒垃圾等行为的罚款额度由20元以上50元以下 , 提高到50元、情节严重的200元 。 (相关报道见06版)
对于随地吐痰 , 民间有着各种各样的梗 。 在改革开放初期 , 很多人对于城市化和城市文明的第一印象 , 就是从随地吐痰罚款开始的 。 在疫情防控的背景下 , 且不说随地吐痰对城市形象造成的破坏 , 单就其传播疾病的危害性 , 与更加重视健康和文明的社会氛围也是格格不入 , 向随地吐痰宣战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更加凸现了出来 。
文明有时是罚出来的 , 治理随地吐痰也是如此 。 网上曾流传一个段子 , 有人随口吐痰 , 被罚款20元 , 结果掏出一张百元钞票 , 说道“再吐四次 , 不要找了” 。 让人苦笑之余 , 暴露出一个事实 , 那就是过低的处罚 , 如同毛毛雨一样 , 根本起不了什么痛感 。 而不能起到痛感的罚款 , 等于不罚 , 最起码没多大意义 。
“罚得重”显然是“罚得痛”的重要内容 。 2003年“非典”之后 , 不少城市都出台“禁痰令” , 除了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 , 还出台了力度不等的罚款措施 , 如长沙定为处以20元至50元不等罚款 , 上海规定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17年过去了 , 情况又是如何?当年实施“禁痰令”的城市 , 现在还有多少仍在严格执行?
“禁痰令”的最大问题 , 就在于执行难和坚持难 。 在城市街头 , 尤其是在人群之中 , 在一些隐蔽角落 , 想要及时“揪出”随意吐痰者 , 需要投入大量的成本 。 即便发现了吐痰者 , 从提出处罚到完成处罚 , 也往往会经历一番周折 。 包括禁止吐痰在内 , 文明习惯的养成非一日之功 , 即便短时间不惜成本 , 发动大量志愿者上街 , 也会面临成本过高、后续乏力的问题 。
一项处罚要想发挥最大作用 , 既要重罚也要“常罚” , 而且往往是“常罚”比重罚更重要 。 任何一种处罚 , 在程度上都是相对有限的 , 不可能无限提高 , 而再高的处罚 , 如果成为落不下来的靴子 , 都不会起到应有的约束效果 。 正如汽车在道路上行驶 , 不遵守交通规则就要扣分罚款 , 可如果违章百次只那么“中奖”罚一次 , 还会有多少人把规则当一回事?
因此 , 治理随地吐痰既要重罚 , 也要“常罚” , 真正让随地吐痰成为一种“高风险”行为 。 可以借鉴治理交通违法的经验——在现代城市 , 交通行为多样且复杂 , 哪怕把再多的交警派上马路 , 相对于不断增长的车流都是不够的 。 现在交通执法已经走向智能化 , 通过先进的交通设备构筑起天罗地网 。 治理随地吐痰 , 也要充分发挥摄像监控等先进设备的作用 。 此外还可以考虑协同作战 , 比如实现跨部门联动 , 把现有路面人力资源全部用起来 , 对现代化手段共建共享 。
【治理随地吐痰 要重罚也要“常罚”】城市治理是一个系统课题 , 治理随地吐痰也要有系统思维 , 要将其纳入城市治理的大框架 。 如果能够充分调动起现有的路面资源 , 充分发挥出现有技术设备的作用 , 就能通过重罚和“常罚”做到“罚得痛” , 推动市容环境卫生实现质的提升 。 漫画/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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