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汇]省高院公布去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 一公司侵权双汇被判赔1180万!( 二 )


随后 ,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李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 , 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620万元;郑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九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认定杨某汀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 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 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 , 省法院均裁定驳回上诉 , 维持一审判决 。
▲案例二
你是“足力健” , 我是生产“仟凤祥足力健” , 为啥罚款?
“足力健” , 是一款专门给老年人打造的运动鞋 , 北京孝夕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足力健”文字商标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 。
然而 , 偃师市某鞋厂未经许可在生产制造的鞋类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仟凤祥足力健”商标 , 侵犯了北京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 偃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明事实后责令偃师市某鞋厂停止侵权行为 , 没收侵权商品150箱并处以8万元罚款 。
偃师市某鞋厂向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 , 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洛市监工商复字(2019)2号行政复议决定 , 维持了该处罚决定 。 偃师市某鞋厂不服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决定诉至法院 ,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偃师市某鞋厂的诉讼请求 , 该判决目前已生效 。
司晓森介绍 , 我国对知识产权实行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双轨制 , 在认定是否成立侵权上 , 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有法定职权 , 但司法保护知识产权具有主导作用 。 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处罚决定 , 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知识产权行政诉讼 。 人民法院通过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司法审查 , 强化对行政部门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和监督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