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个人保险实名制征求意见:信息采集、存储期限都提到了

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24日电 据司法部官网消息 , 24日 , 中国银保监会就《个人保险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公开征求意见 , 《意见》提出 , 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当加强信息安全管理 , 制定关于信息采集、存储、使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 规范信息使用权限 。
「中新经纬」个人保险实名制征求意见:信息采集、存储期限都提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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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司法部官网
《意见》包括总则、保险实名查验登记系统和实名信息记录、身份证件核对和实名信息查验、实名信息安全管理、监督管理、附则共六章46条 。
《意见》明确 , 保险公司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 保险期间为7日以上且保险费总额为人民币200元或者等值外币以上的 , 保险公司应当通过保险实名查验登记系统对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和证件有效期等信息进行查验 。 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以保险实名信息查验的名义 , 强迫、诱导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提供实名信息之外的信息 。 法律、行政法规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提供其他信息有规定的 , 从其规定 。
《意见》规定 , 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当加强信息安全管理 , 制定关于信息采集、存储、使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 规范信息使用权限 。 保险实名查验登记系统应当按照必要、最少的原则记录实名信息 , 所记录的实名信息的保存期限原则上不超过相应保险合同有效期 。 保险合同有效期结束后 , 保险实名查验登记系统应当主动删除相应的实名信息记录 。
《意见》还称 , 投保人死亡但保单依然有效 , 其合法继承人申请解除保险合同且退保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或者等值外币以上的 , 保险公司应当在核对合法继承人身份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 , 并确保人证相符后 , 通过保险实名查验登记系统对该合法继承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和证件有效期等信息进行查验 。
《意见》强调 , 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办法的 , 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有关规定采取罚款、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等措施;涉嫌犯罪的 , 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 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违反本办法 , 存在使用虚假身份证件、冒用他人名义、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的 , 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相关规定 , 纳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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