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全省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 二 )


延期开学这段时间 , 学校和学生的教育教学活动 , 原则上是"停课不停教、不停学" 。 不能面对面课堂上课 , 就在线教学 , 让孩子们在家开展学习 。 目前 , 我省已安排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 ,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启动线上教学 , 指导辖区学校按照"一校一策"要求 , 科学制定教育教学和管理方案 , 给予在家学生在线答疑辅导 , 引导家长做好学生在家期间的学习活动 。 特别是指导高三、初三年级学生做好复习 。 全力保障教师们在网上教、孩子们在网上学 。 同时提醒家长学生 , 为保护学生视力 , 连续使用电子产品不得超过40分钟 。
陈晓东说 , 对确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 , 比如 , 在治疗、隔离、观察期间的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 , 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的相关人员 , 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 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无过失性裁员规定、41条经济性裁员规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 对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 , 比如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职工 , 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 , 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 。
将奖励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晓东介绍 , 对在疫情防控中作出贡献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 , 特别是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贡献突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 ,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指导各市(区)、各部门(单位)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按权限开展及时奖励 , 对获得嘉奖、记功、记大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一次性奖金 。
严厉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 , 全省公安机关强化社会面管控 , 依法打击、及时查处扰乱社会秩序、干扰疫情防控、妨害公务等15类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 。
, 全省110共接报涉疫情报警1200起 , 办理涉疫情类案件42起 , 其中刑事案件3起;办理行政案件39起 , 查处59人 。 与此同时 , 全省共启动167个公安检查站、713个联合防疫查控点和临时执勤点 , 每天投入警力2.8万余人次 , 累计检查车辆17万余辆、人员35万余人 。 向全省定点治疗医院、留院观察点、发热门诊等 , 派驻警力5000余人次 , 化解各类涉医矛盾纠纷120余起 。 对网上恶意造谣传谣和传播不实信息的364名网民进行了批评教育 , 对造成现实危害较大的10名网民进行了行政处罚 。
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曾岚表示 , 将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口罩、手套、消毒药水等防护物品和药品 , 以及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牟取暴利等扰乱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制造网络谣言、散布虚假信息、造谣惑众、引发社会恐慌 , 以及恶意污蔑攻击党和政府等不法行为 。 曾岚提醒广大群众 ,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 共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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