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京: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猎杀陆生野生动物( 二 )


动物栖息地禁止随意投食、引诱拍摄一些热爱自然和野生鸟类的摄影爱好者们 , 喜欢用手中的“长枪短炮” , 将姿态各异的鸟类定格在方寸之间 , 俗称“打鸟” 。 不过 , 也有人为了拍摄到一张心仪的照片 , 不惜飞脚踹向鸟儿栖息的大树 , 甚至用扔石子、打弹弓的方式惊扰鸟类 , 或是搭起“戏台”拴上诱饵 , 引诱猛禽飞下来捕食 。 而今后 , 这些干扰野生动物的行为都将被明令禁止 。
条例指出 , 野生动物栖息地管理机构或者责任单位 , 应当设置野生动物保护标识牌 , 明确保护范围、物种和级别;采取种植食源植物 , 建立生态岛或者保育区 , 配置巢箱、鸟食台、饮水槽等多种方式 , 营造适宜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环境;避免开展影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环境的芦苇收割、植被修剪、农药喷洒等活动;制止追逐、惊扰、随意投食、引诱拍摄、制造高分贝噪声、闪烁射灯等干扰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行为 。
野生动物随意放生最高罚1万个人随意放生野生动物 , 可能会对生态造成严重的破坏 。 为此 , 条例指出 , 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可以会同有关社会团体根据野生动物保护等需要 , 组织单位和个人进行野生动物放归、增殖放流活动 。 但是 , 禁止擅自实施放生活动 。 擅自实施放生活动的 , 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鼓励个人参与野保志愿服务活动“我们也想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活动中 , 可以吗?”面对公众的参与热情 , 市人大农村委员会提出 , 本市野生动物保护社会组织多 , 公众参与需求强 , 应当丰富公众参与渠道 , 保障公众知情权 , 加强公众参与引导 。
为此 , 条例提出 , 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通过捐赠、资助、志愿服务、提出意见建议等方式参与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活动 。 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公开信息 , 制定和实施公众参与的措施 。
野生动物及栖息地状况5年普查一次本市野生动物到底有多少?分布在何处?生存环境如何?种种这些情况 , 都将定期进行摸底排查 。
条例指出 , 市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务等有关部门 , 对野生动物的物种、数量、分布、生存环境、主要威胁因素、人工繁育等情况进行日常动态监测 , 建立健全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档案和数据库 , 每五年组织一次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状况普查;根据监测和普查结果 , 开展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评估 , 适时提出《北京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调整方案 。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 采访人员 张楠 高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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