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网-北京青年报:北京:患流感戴口罩、地铁禁食、公筷公勺等正式入法!6月起施行( 二 )


第三十条,在社区生活方面,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增加重点治理在楼道等区域为电动车充电的内容,作为第五项,表述为:“在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为电动车充电”。
该条其它重点治理的行为包括,在楼道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遛犬不牵引,犬便不清理;违反规定装修作业或者室内产生噪声,干扰周围生活环境;在公共区域内擅自设置地桩、地锁或者其他障碍物阻碍机动车停放和通行等。
健康文明生活:
餐饮服务企业应当配备公筷公勺 有条件的应当推行分餐制
《条例》第二十四条,在健康文明、绿色环保生活方面提倡的行为中,增加“践行光盘行动”的行为规范。本条还包括用餐实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文明节俭操办婚丧祭贺等事宜。
第五十四条增加餐饮服务企业责任,作为第四款,表述为:“餐饮服务企业应当配备公筷公勺,有条件的应当推行分餐制,引导消费者文明健康就餐”。
网络文明:
重点治理泄露他人隐私和侮辱、诽谤他人等
《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在维护网络文明方面,应当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尊重他人权利,拒绝网络暴力;抵制网络谣言和不良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第三十二条规定,在网络电信方面,重点治理下列不文明行为:编造、发布和传播虚假、低级庸俗、封建迷信等不良信息;擅自泄露他人信息和隐私;拨打骚扰电话,发送骚扰短信;以发帖、跟帖、转发、评论等方式侮辱、诽谤他人。
文明行为记录:
将文明行为记录作为优惠、奖励的重要参考
《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本市建立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对见义勇为、志愿服务、慈善公益等文明行为信息进行记录。记录的标准和程序由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事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政府有关部门在制定有关政策时,应当将文明行为记录作为优惠、奖励的重要参考。
法律责任:
随地吐痰、高空抛物等 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违反本条例第三章规定,实施随地吐痰、便溺,乱丢废弃物,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产生噪声干扰周围生活环境,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实施本条例第三章规定的不文明行为,拒不改正或者多次违反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幅度范围内从重处罚。
文/北京青年报采访人员 李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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