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募股:新股排查丨宇新股份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较大,新能源汽车发展会挤压主营产品需求( 二 )


首次公开募股:新股排查丨宇新股份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较大,新能源汽车发展会挤压主营产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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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新股份提交上市申请后 , 发审委在2019年8月23日给出反馈意见 。
监管关注的问题中 , 合作研发是否存在纠纷 , 与股东供应商、客户存在重叠和公司应收账款大幅增加的问题值得关注 。
首先是合作研发是否存在纠纷的问题 , 发审委关注到 , 宇新股份存在与外部科研机构合作研发的情况 , 要求其补充披露“与合作方关于合作研发已取得及将取得知识产权的使用、保密相关约定的主要条款及具体执行情况 , 是否存在纠纷或其他重大不确定因素” 。
公司在招股书中披露了与合作方关于合作研发的主要条款及具体执行情况 , 表示“公司与外部科研机构签订的合作研发协议 , 均对知识产权使用、保密事项等作了明确规定 , 各方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 经外部合作研发方确认 , 上述科研机构对公司在合作项目中实际取得的知识产权的归属、使用和保密等方面无异议 , 双方不存在纠纷或其他重大不确定因素” 。
其次是与公司股东存在供应商、客户重叠的问题 。 宇新股份的发起人共 36 名 , 其中包括湖南中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发审委要求公司补充披露湖南中创的前十大客户和供应商是否与宇新股份重合 。
宇新股份在招股书承认 , 公司个别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与湖南中创前十大客户、供应商存在重合的情况 。 2017年度 , 存在重合客户主要系东莞市宏川化工供应链有限公司、中海油惠州市石化有限公司 , 2016年度和2017年度 , 存在重合的供应商主要为中国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司 。 其他年份并未存在重合情况 , 公司表示“发行人、湖南中创与重合的客户和供应商之间的交易 , 均根据各自实际业务需求 , 交易基于市场价格 , 公允、合理 , 相互独立” 。
第三是应收账款大幅增加的问题 , 据招股书显示 , 2017-2019年末 ,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83.70万元、3399.57万元和2701.47万元 , 2018年应收账款激增 , 据公司解释主要是因为“公司与客户崇融商品贸易有限公司采用信用证的方式结算 , 2018年末发生的销售尚未办妥收款手续;2018年公司新增客户宁波斯隆化工有限公司系中石化的采购代理商 , 其结算方式为开票后一周内付款” 。 发审委要求宇新股份补充说明对上述公司的结算政策和信用政策与其他客户是否一致以及存在差异的原因和合理性 。
宇新股份表示公司成立以来一直对营收账款保持较高的控制力度 , 对大部分客户要求款到发货 , 赊销额度较小 , 对部分客户给予一定应收账款信用期 , 相关政策的执行系由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和客户性质决定 , 具有商业合理性与可行性 。 2019年末 ,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2018年末小幅下降 。
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 , 不构成投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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