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检察机关两起案件入选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十大案例( 二 )


经查 , 自2017年初 , 冯某某投资经营该印刷厂 。在未经相关出版社授权许可情况下 , 盗用他人出版社书号 , 非法出版上述图书予以销售营利 , 非法经营数额 (总码洋)391689元 。
##菏泽检察机关两起案件入选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十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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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正在进行案件研讨
2019年3月29日 , 曹县检察院以被告人冯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向曹县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于同年7月19日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冯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一审判决后冯某某未上诉 , 判决已生效 。
曹县中小微企业、民营经济较为发达 , 当地本土知名品牌产品较多 ,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对当地经济发展意义重大 。为有效保护知识产权 ,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 , 曹县检察院没有就案办案 , 而是立足检察职能 , 积极通过检察建议形式参与社会治理 , 在本案办理过程中 , 向当地行政执法机关提出推动完善行政执法、开展日常监管、普法宣传等工作的检察建议;针对涉案盗版图书保管不善、刑事诉讼活动尚未结束就已销毁的普遍问题 , 向侦查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发出检察建议 , 推动有关部门制定出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中保管、销毁非法出版物办法 , 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
来源: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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