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杨极可能被追加处罚,泳协众官员亦难逃禁赛

本以为孙杨事件已进入了尾声 , 公众会逐渐淡化对他的关注 。 孰料近三天却风云突起 , 一则孙杨在禁赛期竟然入选国家队备战奥运集训名单的消息迅速引爆了国内外舆论 。 尽管中国游泳协会于前天中午紧急声明 , 称前期下发的相关通知已作废 , 但该声明不打自招地承认了集训名单的真实性 , 这就把整个孙杨事件连带泳协自身的问题重新拉回人们的视野 。 除了舆论大哗之外 , 世界反兴奋剂机构(英文简称WADA)已接到举报 , 并闻风而动 , 要求中国游泳界管理层给出解释 。 事态将如何演变?今天我认真研读了《世界反兴奋剂条例》 , 得出的基本判断是 , 事情小不了 , 已经二次违规从而被加倍禁赛的孙杨有可能再被追加处罚;而泳协也在劫难逃 , 其安排孙杨入队集训的行为铁定构成了兴奋剂违规 , 相关官员亦将面临禁赛 。 上述后果还不包括中国游泳队被集体禁赛的潜在可能 。 我们首先谈孙杨 。 《世界反兴奋剂条例》10.12.1条款“禁赛期禁止参加比赛或活动”中明确规定:“已被宣布禁赛的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不得在禁赛期间以任何身份参加由签约方或签约方成员组织 , 或签约方的成员组织所属俱乐部或其他成员组织授权、组织的比赛或活动 , 以及由职业联盟或任何国际级或国家级赛事组织机构授权、组织的比赛 , 或由政府部门资助的任何高水平或国家级体育活动 。 经授权的反兴奋剂教育或康复和改造项目除外” 。 注意 , 这里提到的“活动”“国家级体育活动”就包括了孙杨参加国家队集训的行为 。 对此 , 本条款“释义”部分说明:“禁赛期间的运动员不能参加本国国家单项体育协会或国家单项体育协会成员俱乐部或政府部门资助举办的训练营……” 。 为进一步强调被禁赛运动员不得参加国家队训练 , 该条例10.12.2条款又专门就“恢复训练”做出规定:“作为条款10.12.1的例外情况 , 运动员随队恢复训练 , 或使用签约方或签约方成员组织所属俱乐部设施的时间 , 按以下两个期间中较短的计算:(1)运动员禁赛期的最后两个月;(2)禁赛期的最后四分之一” 。 这样 , 孙杨有资格参加国家队集训的时间至少要等到2027年12月28日之后 。 根据上述条款规定 , 孙杨如果按泳协声称“作废”的通知参加了4月1日以后的国家队备战奥运集训 , 其违规性质是显而易见的 。 “上级征招”不构成辩护理由 , 每个运动员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 孙杨的这次违规如果坐实 , 他将遭到怎样的追加处罚?《世界反兴奋剂条例》10.12.3条款“禁赛期间违规参加比赛或活动”中明确规定:“如果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在禁赛期间违反条款10.12.1禁止参加比赛或活动的规定 , 该比赛成绩应予以取消 , 同时在原来给予的禁赛期结束后应额外执行一段与原来禁赛期长度等同的新的禁赛期 , 也可以根据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的过错程度或案件的其他情况对新的禁赛期进行调整” , 这里的“额外执行一段与原来禁赛期长度等同的新的禁赛期”就是昨天澳大利亚媒体鼓噪孙杨可能再被加倍禁赛至16年说法的由来 。 这种最坏的前景是完全存在的 。 当然 , 我帖子标题中说孙杨只是“极可能”被追加处罚 , 却没说死 。 他其实有一条脱困途径 , 那就是证明自己一天也未参加集训 , 进入名单是管理层的单方行为 , 他不清楚 , 与他无关 。 就看他能否以此为由成功掩饰实情了 , 但愿别被逮到实际参训的证据 , 现在喜欢向外递话甚至“递刀”的人很多 , 国际泳联里有 , 中国泳协里当然也有 , 不然那份内部集训通知怎么会泄露的呢?下面我们来谈泳协 。 我前面说了 , 泳协这次安排孙杨入队集训的行为铁定已构成兴奋剂违规 。 某个或某几个官员从孙杨的暗中支持者或者包庇者角色 , 居然摇身变成了兴奋剂违规的当事人或行为人 , 其恣意妄为和愚蠢的程度也是没谁了 , 个人被禁赛的命运已很难挣脱 。 我们同样看《世界反兴奋剂条例》的有关规定 。 该条例10.12.3条款“禁赛期间违规参加比赛或活动”的第二段规定:“如果运动员辅助人员或其他当事人协助尚在禁赛期的某当事人违反禁止参加比赛或活动的规定 , 有管辖权的反兴奋剂组织应对这样的运动员辅助人员或其他当事人的协助行为按照违反条款2.9的规定给予处罚” 。 显然 , 泳协安排孙杨进入集训名单的具体官员就属于“运动员辅助人员或其他当事人”的角色范畴 。 上述条款中提到“条款2.9的规定” , 该规定以“共谋”为题 , 是这样定义的:“协助、鼓励、资助、教唆、策划、掩盖兴奋剂违规 , 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故意合谋的违规、企图违规或以上述方式帮助其他当事人违反条款10.12.1的行为” 。 而这属于整个条例第2条“兴奋剂违规”中“以下情况和行为构成兴奋剂违规”所列举的“情况和行为”之一 , 对照分析 , 安排孙杨进入国家队集训名单的行为本身 , 就直接而完全地违反了这一条 。 而对违反条款2.9规定的人应做何处罚?《世界反兴奋剂条例》10.3.4条款明确规定:“违反条款2.9的行为 , 处罚禁赛期最短为两年 , 最长为四年 , 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而定” , 也就是说 , 违规安排孙杨进入集训名单的泳协官员自己面临的是2至4年的个人禁赛 , 这里视严重程度 , 禁赛期会有一定的伸缩性 。 分析至此 , 我们已基本说清了泳协被泄露的一纸违规集训名单将给孙杨、同时给泳协自身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 我都不知道这是悲剧还是喜剧 。 目前WADA已经要求中国泳协就此事给出解释 , 如果解释合理 , 事情算是过去 , 但我完全不看好泳协能够顺利过关 。 那么 , 根据《世界反兴奋剂条例》的程序规定 , WADA将正式启动调查 , 后续将有一系列工作要做 , 还要举行听证会 , 以WADA的执着认真和冷酷无情 , 结果不难想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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