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腾讯课堂”被侵权引纠纷

本报讯(采访人员 高健)腾讯公司认为被告梁某通过其运营的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店、QQ群等网络平台 , 未经许可销售“腾讯课堂”中的网络课程 , 构成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 , 诉至海淀法院 , 其行为保权申请得到支持 。
深圳腾讯公司主张 , 其运营的“腾讯课堂”在线教育平台于2014年4月上线 , 合法取得了众多课程内容的著作权及录像制作者权授权 , 在“腾讯课堂”上聚合了大量优质教育机构和名师的独家课程资源 , 积累了海量用户 。 梁某未经许可 , 在其运营的“3D狼设计网”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店及QQ群中大量销售来自“腾讯课堂”的专有课程资源 , 谋取非法利益 。 梁某的行为若继续实施 , 将给深圳腾讯公司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害 , 故提起行为保全申请 , 要求梁某立即停止涉案侵权行为 。
梁某针对行为保全发表意见称 , 其网络平台中的涉案网络课程均系从其他网络平台中购买 , 未给深圳腾讯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
在深圳腾讯公司提出行为保全申请后 , 梁某曾承诺在三日内停止涉案侵权行为 。 但经核实 , 在承诺期满后 , 其运营的网站中仍存在涉案网络课程 。
海淀法院结合本案证据及双方意见 , 认为梁某未经许可 , 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涉案课程并进行牟利 , 其行为构成侵权的可能性极大 , 深圳腾讯公司的请求具有相应的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 。
而且 , 法院认为 , 若不采取行为保全措施 , 会使深圳腾讯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 考虑到涉案课程的制作推广成本、复制成本、传播量和梁某主观恶意等因素 , 当庭裁定梁某立即停止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腾讯课堂”中涉案网络课程视频文件的行为 。
(责任编辑:何一华 HN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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