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公共数据管理办法5月1日起施行

4月24日 , 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 , 《无锡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 作为全国地级市层面首个公共数据管理的地方规章 , 《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无锡公共数据管理工作进入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 在城市公共数据管理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 。
《办法》共7章39条 , 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采集与汇聚、共享与开放、安全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 , 主要明确和规范了管理体制;目录管理;共享、开放平台和公共数据质量四个方面内容 。
为了加强公共数据质量管理 , 《办法》明确了谁采集、谁更新、谁负责的原则 , 确保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明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使用公共数据过程中有异议或者发现有明显错误的 , 有权向相关公共管理服务机构提出;明确按照一数一源、一源多用的要求 , 可以通过共享获取的公共数据 , 不得重复采集、多头采集 。
陈敏
(责任编辑:何一华 HN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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