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迹金融」中国政法大学刘纪鹏:王石捐赠清华53亿元万科股权可能是无效的( 二 )


「浪迹金融」中国政法大学刘纪鹏:王石捐赠清华53亿元万科股权可能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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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30日 ,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在深圳大梅沙万科总部举行 , 王石不再担任万科董事 , 郁亮等11位候选董事当选 。 中新社采访人员陈文摄
这是一个严肃的法律问题 。
这至少涉及几个问题:第一 , 如果企业股归万科全体职工所有 , 万科的全体员工是不是都同意做这样的捐献?第二 , 企业股管理中心是不是王石和郁亮任命的 , 有没有合法的产生机制 , 有没有明确的章程规定?第三 , 这个股权中心有没有决策机制 , 这个捐献是不是遵守了这个程序?遵守了没有法律程序?现在有人听说之后就开始举报、起诉 , 从法理上分析王石擅自做出捐给清华的决定 , 依我个人的判断很有可能是不能成立的 。
因此 , 也就是说在产权机制上存在问题 , 在决策机制上存在问题 。 今天万科做大了 , 新的大股东来了 , 职工又在不断地变动 , 遗留下来的问题越来越大 。 这个集体股不知道给谁、怎么给 , 王石做主就捐给清华 。 但这个决定没有被所有员工一致通过 , 所以这种捐赠是无效的 , 这种行为是不懂法律的行为 。
按照各国的法律规定 , 无主财产属于国有资产 , 谁都不能拿 。 具体到万科 , 企业股权直接归属是深圳市国资委 , 或者是国家指定的所有者 。 最终的结局就是 , 界定万科的这笔企业股是无主财产 , 政府来决定怎么使用 , 先转为政府决策 , 然后按照程序决定给谁 , 比如某个慈善机构 。
因此 , 王石这样做是有问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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