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微信公众号#“他们”和“它们”该何去何从?,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后( 三 )
转作非食用性合法用途 。 对具有药用、观赏价值的在养野生动物 , 依法依规加快行政许可和信息服务等工作 , 加速消化存量 。
对属于禁食范围养殖户放弃养殖的外来野生动物 , 不得放归自然 , 可委托代养或移交至具备条件的收容救护机构 , 今后根据科学研究和科普教育等需要进行合理调配 。
对确不能采取上述3种措施处置的在养野生动物 , 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
作者:缪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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