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民』十年禁捕,长江保护分秒必争( 二 )


为确保年底渔船全面退出,农业农村部要求长江流域所有县市要进一步排查核实,明确已退捕、待退捕等各类渔船名录,及时组织收回退捕渔船,加快推进渔船退捕 。对于已退捕的渔船,要严格按照规定,收回捕捞许可证和渔船,尽快发放补助资金,及时销毁捕捞网具、拆解渔船 。对于待退捕的渔船,做好动态监测监管,督促按时退出 。
确保渔民退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退捕还鱼”的关键在渔民,难度也在渔民 。禁捕后,长江渔民将逐步告别他们过去的生活,重新出发,这是一次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的巨变 。
根据沿江各地测算,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共涉及沿江10个省市的合法持证渔船11.3万多艘、渔民近28万人 。最新数据显示,目前长江流域5.69万艘渔船已完成退捕补偿、证书回收、船网拆解,约12.8万退捕渔民通过就业服务、生活补助、医疗社保得到妥善安置 。
“妥善做好渔民转产安置事关禁捕退捕成败 。”韩长赋说,各地要建立台账,针对渔民年龄层次、就业技能等不同特点,实行分类施策、精准帮扶,确保渔民上岸有出路、有收入 。
韩长赋指出,在渔民安置中,要将退捕渔民全面纳入各类技能培训范围和职业介绍服务,重点培训适合渔民特点的水产养殖、水产品加工等实用技术,帮助开辟就业创业门路 。支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电商平台等,带动退捕渔民发展畜禽水产养殖加工、生态增殖渔业、休闲旅游、渔事体验等产业,拓宽渔民转产转业渠道 。
渔民转产安置既需要责任担当,又需要创新思路 。在湖北洪湖市等地,渔政局谋划设置了一批生态护渔员等公益性岗位,让最难转产的五六十岁的渔民,很大一部分从“捕鱼人”变为“护鱼人” 。
韩长赋表示,对就业困难的渔民,要通过设立“护鱼员”“保洁员”等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 。对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要通过政府补贴、补缴的方式,加强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 。对生活特别困难、患病、无再就业能力的渔民,要加大救助力度,并与扶贫、低保相衔接,确保渔民生计保障落实到位 。
(本报采访人员 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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