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聚焦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与国际惯例更接轨( 二 )


看点五:强化法律衔接 , 完善著作权保护体系
草案还有一些引人瞩目的修改 , 如将“公民”修改为“自然人” , 将“其他组织”修改为“非法人组织” , 延长摄影作品保护期等 。
“这些修改是为了统一现行立法术语 , 加强与其他民事法律的衔接 , 落实中国近年来加入的有关国际条约义务 。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王正志说 。
刘春田表示 , 中国知识产权制度采用了分散立法的方式 , 形式上游离于民法制度体系 。 修正案草案在表述上与民法总则等民事法律保持一致 , 有利于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 。
王正志认为 , 除了加强立法 , 行政执法、司法保护等方面也要进一步发力 , 加快对著作权侵权的行政处理速度 , 加大行政处罚和司法判罚的力度 , 使用高判赔、高量刑等方式制裁侵权者 。
“著作权法的修改不仅符合中国国情 , 也与国际惯例更加接轨 。 ”刘俊海说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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