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德州禹城市民名下莫名其妙多了一家公司,反映近2年后终于有了新进展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德州禹城市民名下莫名其妙多了一家公司 , 反映近2年后终于有了新进展
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26日讯 开企业当老板按理说是一件好事 , 可是德州禹城的李先生却是莫名其妙的被当了老板 。 他的名下莫名其妙出现了一家企业 , 不但没有给他带来盈利 , 反而带来了一堆的麻烦 。
接到“蹊跷”来电 , 自己莫名当上老板?
李先生告诉采访人员:“在2018年的年初 , 地税那边给我打电话 , 说我名下有一个公司涉嫌税务没有正常的报税 , 我说我名下就一个公司 , 那时候税务登记还没登记 , 我说不可能 。 ”
得知自己名下有一家公司 , 一头雾水的李先生来到了当地的税务部门进行咨询 , 到那之后发现了自己名下有两家公司 , 一个是我自己的公司 , 还有发现了一个叫禹城市顺鸿建筑工程的 。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 李先生发现自己的名下竟然真的有一家名叫禹城市顺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企业 , 可是李先生却说这家公司的存在 , 他毫不知情 。
莫名奇妙“当老板” , 事情是真的吗?
李先生说 , 2012年的时候在吉林省通化市丢的一个身份证 , 然后我当时迅速补办 , 又回到山东迅速补办 , 李先生说自己从来没有注册过这个企业 , 随后按照企业的注册地址进行寻找 。
李先生说自己来找过 , 也没有找到这个公司 , 问过附近商户 , 也没听说过有这个公司存在 。 咨询了注册地周围的商户 , 大家都表示根本没有见过这个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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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德州禹城市民名下莫名其妙多了一家公司,反映近2年后终于有了新进展】
李先生说2018年发现情况后 , 他便反映给了德州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李先生表示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建议 , 他也到公安机关报了案 。
李先生说从2018年开始 , 他就向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主张这家公司不是自己注册的 , 要求调查并撤销这家企业 。 那么按照这个说法 , 现在事情已经过了将近两年的时间了 , 有没有什么进展呢?
反映问题近2年 , 处理有进展了吗?
李先生说:“我的诉求很简单 , 就是注销公司把这注销了 , 对我不要产生影响就好 , 市场监管局跟我说他们没有这个权利注销 , 除非法院开具裁定文书 。”
李先生告诉采访人员 , 除了报案 , 市场监管部门还建议他起诉代办公司 , 但是由于各种原因 , 他一直没有提起诉讼 。 李先生说:“前段时间 , 我们在做税务登记的时候 , 发现我不能做 , 又开始继续的找 。 ”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 这家禹城市顺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的确为李先生 , 营业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 , 并且特别标注该企业涉嫌利用他人身份证虚假登记正在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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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李先生一直坚称这家企业不是自己办的 , 但是李先生也提供不了有力的证据 , 随后采访人员陪同他来到了德州禹城市高新区派出所了解情况 。 办案民警随后为李先生开具了一份接出警证明 , 表示2018年2月22号上午报警人李先生称自己的身份证于2012年丢失 , 随后发现自己的身份证被冒用注册了这家公司 。 工作人员表示 ,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 。 那么市场监管部门对于此事又是如何处理的呢?
德州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经了解 , 当事人是来反映过到我局就这个问题 , 因为根据当时这个国家规定是必须通过司法诉讼途径判决以后 , 行政机关再作出其他的规定 。 ”
对于李先生自己主张这家企业是被冒用信息注册的 , 他无法提供更多的有利证据 , 这就需要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 或者是通过诉讼途径明确责任 。 那么事情到底该如何解决呢?
德州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 , 在2018年李先生的确把问题反映给了他们 , 但是按照当时的规定 , 只能建议当事人通过公安或者法院等部门在破案或者有了判决后再进行处理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发布指导意见
而针对这种情况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2019年6月份发布了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 , 其中表示 , 被冒用人本人向登记机关反映被冒名登记情况的 , 登记机关应及时做好记录 , 并认真核验被冒用人本人签字的撤销登记申请及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 应将公司涉嫌冒名登记的情况 ,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示 。 公示期45日 , 公示期内调查终结 , 并作出调查结论的终止公示 。 登记机关在调查终结或公示期满后作出调查结论 , 并据此作出撤销或不予撤销登记的决定 。 登记机关调查认定冒名登记基本事实清楚 , 或者公司或相关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或不配合调查 , 且公示期内无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 。 登记机关认为冒名登记成立的 , 应依法作出撤销登记的决定 。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 , 加强与公安、税务等相关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 。 在撤销冒名登记工作中发现的其他违法行为线索 , 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 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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