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将重罪检察工作融入国家治理大局

将重罪检察工作融入国家治理大局
——专访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 
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将重罪检察工作融入国家治理大局
文章图片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接受采访人员采访 。闫昭 摄
“当时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检察机关专门组织熟悉当地方言的干警对视频中的声音进行甄别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日前在接受采访人员专访时,特别提到了“涞源反杀案”办理时的一个细节 。
作为“重罪检察部门”的负责人,他说,不仅是上述这起正当防卫案件,多数重罪案件都是案情重大、疑难复杂,如何通过打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如何在重罪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以及如何将重罪检察工作融入国家治理大局,时刻考验着检察机关的办案智慧与担当 。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采访人员: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是新时代重罪检察的重要职责之一 。在这方面,检察机关做了哪些工作?
元明:检察机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深入推进反分裂、反渗透、反恐怖、反间谍斗争,办理了一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积极防范化解政治领域重大风险 。其中,有些地方检察机关探索建立办理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案件专门机制,规范了办案程序和证据法律适用标准 。
在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方面,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安全生产领域犯罪,对江苏响水“3· 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案及时跟进指导 。针对时有发生的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类案件,最高检发布了多起典型案例,其中包括社会关注较多的“抢方向盘”问题 。在法治社会,任何人都不能超越法律“任性而为” 。
采访人员:毒品是社会公害,检察机关如何通过惩治毒品犯罪,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元明:近年来,检察机关坚持依法惩治和预防毒品犯罪,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19年前11个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毒品犯罪案件83869人,起诉98506人,分别同比下降14.3%、11.5%,毒品犯罪高发势头得到遏制 。
针对新类型毒品犯罪层出不穷的问题,检察机关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制定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统一执法司法尺度 。不仅如此,最高检还通过发布新类型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引导办案人员积极稳妥处理新类型案件 。
重罪案件量刑建议要逐步提升精准度
采访人员:您介绍了毒品犯罪等方面的总体情况,我们注意到,在案件办理方面,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可适用所有刑事案件 。目前,该制度在重罪案件中的适用情况如何?
元明:从办案情况看,除了刑法分则中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一章中的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其他重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比率还比较低 。
对于重罪案件,要积极探索重大、疑难、敏感案件规范适用经验,对符合条件的命案、毒品案件要大胆尝试,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落到实处 。比如广东省检察机关积极推进毒品犯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2019年前9个月,对3257人适用认罪认罚,占毒品案件起诉数的34.3% 。
采访人员:在重罪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需要重点关注哪些问题?
元明:所有刑事案件都可以适用认罪认罚,重罪案件自然也不例外,在办理重罪案件时,首要审查判断是否可以适用认罪认罚,如果可以适用,则必须要适用;如果不可以适用,则要说明不适用的理由 。
在适用认罪认罚时,要向被害方释明认罪认罚从宽规定,充分听取被害方意见,促进当事双方达成和解,最大程度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 。此外,也要注意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度,逐步积累经验,逐步缩小量刑建议的幅度 。对于其中可能产生的“权钱交易”“权权交易”等司法腐败问题,要细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审批流程和责任追究,扎紧扎牢制度篱笆 。
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