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广东』【必看】电镀工瘫痪,妻子跑了!打工最大悲哀:挣钱还不够看病(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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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工伤认定 , 若用人单位不配合咋办?
《工伤认定办法》规定 ,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 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 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 , 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6. 认定工伤需要什么材料?

  • 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 提交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 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7. 认定工伤后 , 什么待遇?
  •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目录的 , 从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
  •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
  •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 , 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8. 治疗期间还有工资吗?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 工伤医疗期实际应为停工留薪期 。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
9. 职业病应该去哪里治疗?
劳动者经确诊职业病后 , 应该尽快到有关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及“医疗终结”时间申请 , 然后凭《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工伤认定书》、《医疗终结期申请书》 , 可到有关专业机构治疗 。
发生急危重症的情况 , 可先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 再按医疗机构要求完善资料 , 以保证治理费用得到落实 。
『健康广东』【必看】电镀工瘫痪,妻子跑了!打工最大悲哀:挣钱还不够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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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卫健委、深圳大件事、深圳市职业病院
编辑:陈佳、赵然然、曹思扬
责编:陈广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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