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厅长就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答记者问( 二 )


最高检将适时在全国推广这项工作 。
避免“以罚代刑”或有案不移
采访人员:当前,知识产权案件领域“两法衔接”开展情况如何?检察机关在完善“两法衔接”机制方面有什么好举措?
答:我国实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并行保护模式,扎实推进“两法衔接”机制,形成打击合力 。当前知识产权领域“两法衔接”总体情况良好,当然也不排除有个别案件中可能存在衔接不规范、不顺畅情形 。
为进一步完善“两法衔接”机制,有效避免“以罚代刑”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移送而不移送的现象,检察机关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违法犯罪信息共享机制 。各地检察机关依托当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畅通信息共享渠道,拓宽监督线索来源,力争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 。主动与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通过联席会议、案情通报、案件咨询等方式,交流互通信息,及时解决办案难题 。
明确移送标准 。各地检察机关与当地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积极会商,严格按照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明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标准和所需证据要求,确保案件准确处理 。
完善检察机关不起诉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认为应当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以检察建议书等形式将案件移送相关行政主管机关处理 。
加强人员培训交流,消弭意见分歧,确保衔接顺畅 。
修订侵犯知产刑案司法解释
采访人员:去年12月中办、国办下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今年4月又印发贯彻落实《意见》的推进计划 。检察机关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有什么具体的工作规划?
答:为贯彻落实好《意见》要求,检察机关迅速制定了工作方案,列出了详细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接下来,检察机关主要负责完成的重点工作有:
刑事检察方面 。制定新的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相关司法解释,修改完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有关规定,制定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公诉工作证据审查指引,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批捕、起诉工作集中管辖制度,切实提高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水平和质效 。同时,配合其他中央和国家部委,推进刑法知识产权犯罪条文的修正,强化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执法;细化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刑事程序及处罚、销毁侵权假冒商品等规定,以进一步织密涉知识产权犯罪的刑事法网,优化刑事诉讼程序;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完善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
民事、行政检察方面 。检察机关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的办案力度,依法监督纠正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和审判、执行违法行为 。
专业化建设方面 。将继续完善知识产权专业检察办案组、人才库、技术人才库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 。
对外交流方面 。注重扩大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制定工作,积极宣传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发展成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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