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兰英@1977年轰动全国的美女巨贪,与7个男人发生关系 后被枪决( 三 )


与兵房供销社东安站负责人范某发生关系 , 后赠给范某衣服、鞋帽、布料等 。 凡是与她有过关系的人 , 她都相当体贴照顾 , 买东西相赠 。 当时的人都戏称 , “汤兰英是个名不虚传的二姑娘倒贴 。 ”
没想到最后 , 逍遥法外十年之久的汤兰英被“枕边人”举报了 。 1975年5月初 , 汤兰英的“情人”之一范某因为汤兰英平时挥霍浪费 , 怀疑她在经济上可能有问题 , 便向如东县支行李行长(范的叔伯兄弟)反映 , 行长立即组织财会人员去马塘信用社全面查账 , 并将汤兰英带到支行调查 。 汤兰英预感到无法隐瞒 , 隔了一日 , 向查账组交出了支票存根和付款委托书24份 。 至此 , 案破 。
她是个“讲义气”的人
但即使是这样 , 在当地很多群众眼中 , 汤兰英却是个“讲义气”的人 , 甚至她贪污盗窃公款的事情败露之后 , 很多人对她的民愤并不大 。
这是为什么呢?原来汤兰英平日里为人很大方 , 不管谁来串门 , 或则烟茶 , 或则便饭 , 招待极为周到 。 每次出门回来 , 给左邻右舍送烟送酒是常事 。 平时谁叫她帮忙买个牙膏、钟之类的 , 更是说到办到 , 而且不收钱 。
她除了用公款不凭手续借人外 , 还用信用社的贷款借人 。 邻居申某 , 在经济上遇到困难 , 汤兰英借给他信用社贷款120元 , 长期不收回;马塘信用社的辅导员到信用社存款40元 , 她甚至主动垫款10元 , 开50元存单 。 正是因为这些小恩小惠 , 汤兰英“深得人心” , 是人们眼中行事极为大方的人 。
时任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的沈浚铨早已退休 , 当时南通中院蒋院长审理汤兰英一案时 , 他全程陪同 。 据其回忆 , 汤兰英一案并不是孤立的 , 她的经济去路牵扯到很多机关干部 。 “她的钱基本上都吃喝挥霍掉了 , 大多数消费在了干部身上 。 专案组后来去她家的时候 , 你根本想象不到 , 这样一个巨贪家里竟然像个简陋的贫困户 , 就几间瓦房 , 家里也没有什么豪华的家具 。 ”
二审维持原判被执行死刑
汤兰英事情暴露后 , 如东县委十分重视 , 组织了40多人的专案组 , 调查半年之久 , 才把经济来路弄清楚 , 涉及相关人员10多人 。
汤兰英贪污案数额之巨、影响之大 , 震动全省乃至全国 , 当时省委发出红头文件 , 要求大张旗鼓地宣传、批判 。 如东县也多次召开批判大会 , 将汤之罪行公布于众 。
1977年7月15日 , 如东县法院判决汤兰英死刑 , 立即执行 。 汤兰英不服 , 随即提出上诉 。 仅8天后 , 南通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汤兰英死刑 , 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1977年7月24日 , 宣判大会在如东县中学操场上举行 。 从卷宗中保存下来的历史照片看 , 临刑之日 , 汤兰英素服、短发 , 双手被反绑 , 胸前挂着“贪污盗窃犯汤兰英”的牌子 , 被押在吉普车的后车厢上 , 由荷枪实弹的武警押送 。 路过街市时 , 人们爬上房顶争相目睹汤氏真容 , 会场上更是人山人海 。
直到现在 , 人们依然记得 , 为了亲眼目睹那个叫汤兰英的贪污犯 , 他们成群结队徒步走到十几公里之外去看“稀奇” 。 坊间流传 , 汤兰英被判死刑后 , 曾是部队军官的丈夫曾试图为她还款保命 , 却没有改变汤兰英被枪毙的命运 。
宣判大会后 , 一声枪响 , 汤兰英被毙掘港镇北郊刑场 。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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