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一警察危险驾驶获刑仍任职 当地纪委介入调查

内蒙古康巴什分居警察边某被人举报 , 其曾因危险驾驶被法院判刑 , 此后仍任职查案 , 此举违反《警察法》等相关规定 。 今日(4月27日) , 新京报采访人员联系到当地纪委驻公安局办案工作人员 , 其表示 , 边某曾因危险驾驶罪获刑一事属实 , 对于举报情况 , 纪委正在进一步核实调查 。内蒙一警察危险驾驶获刑仍任职 当地纪委介入调查。内蒙一警察危险驾驶获刑仍任职 当地纪委介入调查
中国裁判文书网关于边某犯危险驾驶罪的判决书 。 截图
村民举报查案民警有犯罪记录日前 ,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居民李女士书面向当地纪委等部门举报称 , 在一起涉及鄂尔多斯市阳塔村煤矿承包案的办理中 , 办案民警边某曾经因危险驾驶罪于2017年被判处拘役2个月 , 缓刑4个月 , 但边某至今仍在担任公职办理案件 , 此举违反了《警察法》和《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 。今日(4月27日) , 阳塔村村民康先生接受新京报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 , 该村的煤矿经营相关权益此前曾发生纠纷 , 去年秋天 , 自称警察的边某前来就此进行调查 , “当时我觉得有些奇怪 , 他(边某)是康巴什(公安)分局的警察 , 和我们不是一个辖区 , 为什么不是我们分局的警察来调查?”康先生说 , 此后他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看到边某因为危险驾驶被判刑的裁判文书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显示 , 2017年8月 , 内蒙古伊金霍洛旗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边某提起公诉 。 检方指控称 , 2017年6月11日21时43分 , 被告人边某酒后驾驶轿车 , 因操作不当致使车辆失控后驶入道路南侧绿化带内 , 造成边某受伤 , 苗木、车辆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 经血样酒精含量检测 , 边某的检测结果达到醉酒状态 。 交警认定 , 边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017年8月24日 , 法院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边某拘役2个月 , 缓刑4个月 。当地纪委:接到举报 , 正在调查根据《警察法》26条规定 ,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 不得担任人民警察;《公务员法》规定 ,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 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 新京报采访人员通过内蒙古康巴什公安分局官方微信看到 , 2019年6月 , 该公众号曾以“扫黑先锋”为主题 , 对警察边某的工作事迹进行了报道 。此外 , 2003年公安部发布的《公安部五条禁令》中明确规定 , “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 , 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 , 予以开除” 。新京报采访人员从当地司法系统了解到 , 边某获刑后侦办了刑事案 , 目前该案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已向法院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的申请 , 法院尚未决定是否排除 。今日(4月27日) , 新京报采访人员联系到被举报的警察边某 , 对于获刑后继续任职的情况 , 其“拒绝回答” 。随后 , 新京报采访人员联系了鄂尔多斯纪委驻鄂尔多斯公安局办案人员 , 对方表示 , 可以确认 , 边某曾经因为醉酒驾驶 , 被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刑罚 。 鄂尔多斯市纪委正在按照程序核实边某继续担任公职的相关情况 , 包括在边某获刑后继续任职等相关处理是否恰当 , 其间是否有其他原因等 , 目前还没有相关调查结果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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