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详析当当网控制权争夺战:李国庆应该怎么做?

作者:黄微编辑:曾东平随着法制的完善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 律师在公司运营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 比如李嘉诚、马云 , 就是公司有优秀的法律人才 , 公司才做成一流的企业 。 有好的法律人才 , 公司一定能做好 , 但做得好的公司 , 就不一定有优秀的法律人才 。 比如当当网 , 虽是一家知名的优秀企业 , 其创始人李国庆与实际控制人俞渝夫妻对公司控制权的争夺 , 就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和法律界的广泛争议 。那么 , 怎样用法律来锚定当当网的控制权?资深媒体人黄微对话著名律师刘陆峰来以案说法 。李国庆的行为缺乏法律依据而无效 , 目前俞渝还是合法的法定代表人黄微:李国庆强行收走几十枚当当网及相关公司的公章 , 从而引发了当当网的控制权的争夺 , 您认为李国庆和俞渝谁是谁非?刘陆峰律师:由于李国庆和俞渝目前存在夫妻关系 , 按清官难断家务事的惯例 , 我们无法从情感上说谁是谁非 。 但从法律上 , 李国庆的行为可能缺乏法律依据 。 这就要厘清几个法律关系:一、登记备案的法定代表人和新选出的法定代表人谁才能代表公司 , 法律规定 , 当二者不一致时 , 合法新选出的法定代表人才能代表公司;二、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是否合法 , 取决于召开的程序和出席的股东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约定 , 比如召开股东大会的提议人、召集人、主持人、参加人是否身份适格;通知开会的时间和方式是否合法 , 等等 。具体到此案 , 李国庆要想通过临时股东大会变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管理层 , 就必须以持股10%以上表决权股东的身份 , 向公司执行董事俞渝书面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而俞渝则应以章程约定的方式 , 提前15天 , 将开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开会的议题通知公司全体在册股东 。 李国庆所称的股东大会网传不是这样做的 , 不仅因违法而无效 , 还可能涉嫌犯罪 。夫妻财产共有权不能直接体现为一半股权的投票权爷公司的股东大会不能直接改变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黄微:李国庆能否将夫妻的持有的股份相加再平分 , 得出自己持有当当网45.855%?刘陆峰律师:这个说法与事实不符 。 经查询 , 当当网控制权的股权结构是: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天津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再全资控股北京当当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再全资控股当当购物网 。 而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才是俞渝持有64.2%、李国庆持有27.51%、管理层合计持有8.29% , 网上的专家学者大多是以讹传讹 。作为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婚姻法》 , 规定夫妻财产在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 , 是共同共有 , 如离婚 , 一般各分得财产的一半 。 此案中 , 夫妻在当当网的财产权体现为股权 , 但不能用《婚姻法》去调整股权 。 调整股权的只能是《公司法》 。按《公司法》 , 李国庆只能以股东的身份提议召开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临时股东大会 , 通过取得这家公司的控制权 , 再召开北京当当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 , 通过股东天津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去改变其法定代表人 。即使股东大会合法 , 但其决议也不一定有效黄微:李国庆在《告知书》中 , 曾提到自己曾要求召开当当股东会 , 设立董事会 , 但“俞渝女士不同意 , 公司监事也未履行职权 。 ”因此 , 李国庆按照公司法规定召集股东会 , 并被选举李国庆先生为董事长和总经理 。 股东会决议获得半数以上股东同意 。 故他召开股东大会合法 。刘陆峰律师:再次更正 , 应该是天津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 。 《公司法》规定了董事会和监事不依法履职时 , 符合条件的股东可按规定自行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形 , 我认为如果李国庆严格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其自行召集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有效 。 但其通过的决议可能仍无效 , 其取得的法定代表人身份不合法 。 因为更换法定代表人涉及修改公司章程 , 而修改公司章程要经过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同意 。送回公章并告饶 , 李国庆才有可能不被追究刑事责任黄微:目前李国庆涉嫌违法犯罪 , 该怎么办?刘陆峰律师:法律规定 , 对侵权行为的处理方式有赔偿损失 , 恢复原状 , 消除影响等 , 赶决把公章送回去告饶吧!李国庆有机会最终取得当当控制权 , 但得等孔明出山黄微:李国庆作为当当网的创始人 , 当当网就像他的孩子 , 他肯定不会放弃 , 您认为谁最终会取得当当网的控制权?刘陆峰律师:我认为小股东支持谁 , 谁就可胜出 , 策划好的操作方式 , 李国庆最终会取得控制权 。黄微:如何策划 , 您能亮一下你的高招吗?刘陆峰律师:我的高招曾一字千金 , 本不想透露 , 但怕人家骂为虚张声势 , 还是谈一下吧:一、李国庆以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严格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 向俞渝提议召开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临时股东大会 , 提案为修改公司章程 , 一是更改公司法定代表人 , 二是设立董事会 , 三是由李国庆担任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二、如俞渝作为执行董事 , 不回应或拒绝召开这个临时股东大会 , 则按《公司法》请监事再提一次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三、如执行董事和监事不履职 , 依法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四、因提案与俞渝和李国庆各均有利害关系 , 则二人均应对与自己相关的表决事项自行回避 , 不得参与表决;五、取得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控制权后 , 再通过类似方式取得当当网的控制权 。黄微:您作为这方面很有造诣的资深律师 , 考虑到没有 , 俞渝和李国庆均可在对方回避时投对方的反对票 , 致三项提案只有一项可通过 , 即免去俞渝的法定代表人职务 。 如旧的免掉了 , 新的任命又无法通过 , 不使公司陷于僵局吗?刘陆峰律师:这确实是一个大概率事件 , 但我自有锦囊妙计 , 对李国庆这样的大款 , 不敢免费法律援助 , 欢迎全国高手来打擂台!黄微:看来您成竹在胸 , 如果请你策划 , 想收几位数的律师费?刘陆峰律师:知识无价 , 能力有限 , 待价而沽!【作者简介】刘陆峰律师 关注资本市场和民生的法律公平和公正 , 对一些大案和疑难案件有独到的见解 , 因近年在媒体上点评了300余起案件 , 而被媒体关注 。【作者简介】黄微资深媒体人、高级编辑、专栏作家 。 四川省老省长韩邦彦先生题字 “黄绢幼妇文章千古,微语深心舆论万方” 。 (微信公众号“微言耸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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