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常态化法治化救助弱势群体( 二 )


运用科技手段救助
掌握身份流动路径
《通知》指出,大力开展救助寻亲服务行动 。各地要以“大爱寻亲,温暖回家”为主题集中开展救助寻亲专项行动,民政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通过DNA比对、人像识别等方式甄别滞留人员身份信息,本级权限无法核实的,由民政部门汇总逐级上报后,再报请同级公安部门进一步核查甄别 。
今年3月,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发布通报:增城警方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指挥和梅州警方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十几年的不懈努力,终于寻找回15年前在增城被拐的少年申某 。据了解,警方对申某父子进行了DNA比对,结果显示匹配度完全吻合 。
唐钧认为,《通知》提出,对滞留超过1个月的受助人员,救助管理机构要根据寻亲进展情况对其在全国救助寻亲网、“头条寻人”等平台的寻亲信息进行更新完善 。既有助于帮助流浪乞讨人员找到亲人,也有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DNA比对、人脸识别等现代科技手段来帮助流浪乞讨人员寻亲,就目前的科技水平而言是完全可以做到的,也充分体现出科技发展对于推动社会进步的积极意义 。
郭相宏也认为,大力开展救助寻亲服务行动,是从根本上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的有效办法 。“流浪乞讨人员找到亲人后,将重新享受亲情温暖,医治心灵创伤,还会从此结束流浪乞讨生活,走上自食其力、回归社会的道路 。”
《通知》指出,流出地救助管理机构要建立返乡人员信息台账,流入地救助管理机构要通过书面形式将返乡受助人员信息反馈流出地救助管理机构(未设立救助管理机构的,反馈至当地民政部门) 。
郭相宏认为,随着科技不断发展,特别是大数据为实现流浪乞讨人员的信息化管理提供了极大便利 。流出地和流入地都掌握流浪乞讨人员相关信息,是确定流浪乞讨人员身份和流动路径的重要措施 。流浪乞讨人员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身份不明,有的是客观不知,有的是主观隐瞒 。如果能够确定流浪乞讨人员的身份、流入地、流出地等信息,对于为其提供救助、劝返回乡、安置就业等都很有帮助 。
发动群众救助举报
自食其力回归社会
《通知》指出,持续开展街面巡查和综合治理行动 。公安机关、城市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要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街面巡查职责 。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协调机构要研究制定配套措施,明确未成年人、老年人、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救助对象转介处置程序,利用城市网格化、数字化管理平台,发动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工作力量,动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公交(出租车)司机等积极参与,制定常态化、制度化街面巡查制度,建立覆盖全面、协同到位、服务及时的救助管理网络 。要强化街面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依规处理违反治安管理、城市管理等规定的行为,有效减少“强行讨要”“职业乞讨”等不文明现象 。
“‘强行讨要’‘职业乞讨’利用人们的爱心和同情心,借此不劳而获,有违社会公平公正,助长好吃懒做的不良风气 。某些‘强行讨要’‘职业乞讨’行为有组织化,扰乱了社会治安,甚至侵犯了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 。《通知》的出台对于遏制此类行为,进一步维护社会治安、净化社会风气、提升市容市貌等,具有积极意义 。”郭相宏说 。
唐钧认为,要根据《通知》有关要求,发动群众认识到社会救助的重要性,使“暂时生活无着可以寻求救助站的帮助”,成为像“有困难找民警”这样被大众熟知的求助方式 。当人们遇到流浪乞讨人员时,主动提供帮助,如拨打救助热线电话,为其寻求来自政府的救助,让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得到帮助 。“强行讨要”“职业乞讨”在有些情况下属于诈骗行为,应当不断减少这种行为,对此也需要做好宣传工作,发动群众举报治理,让群众及时甄别这类行为 。
《通知》指出,集中开展落户安置行动 。各地要集中开展一次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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