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鼻尖上”安全隐患,需发挥两法衔接震慑

破解“鼻尖上”安全隐患 , 需发挥两法衔接震慑文/武醣 2020-04-06 14:41:54 来源:中国网医疗频道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加强监督 , 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 。 做好监督工作 , 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 , 深入基层、深入干部群众 , 听真话、摸实情 , 找准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本来 , 食药安全伪劣产品有如“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 可是此前 , 在广东揭阳一企业频频被媒体以及各大网站爆料疯狂转载 , 明知吸的都并不是医用氧而是掺杂掺假的混装氧气 , 案件早应依法立案移送司法机 , 而时至今日8年的拉锯战中 , 群众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反映交涉一直未引起各方高度重视 , 最终成为相互踢皮球谁都不想管、且问题依然得不到妥善解决 , 案件诸多细节确实令人费解?破解“鼻尖上”安全隐患,需发挥两法衔接震慑
不久前 , 中央依法治国办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发布15件食药监管执法司法典型案例 。 但是 , 一些 “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屡打不绝 , 甚至 , 仍有些披着合法企业与监管者勾肩搭背 , 进行知假卖假打“擦边球”逃避制裁 , 法律条款难以落到实处 , 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 食药安全与老百姓联系最为紧密、社会最为广泛关注 。笔者从网上检索发现 , 从2012年开始 , 广东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 2013年年底前 , 广东全省三级信息共享平台全面开通运行 , 2014年上半年实现省、市、县(区)三级联网互通 , 已接入3123家行政执法成员单位 , 接入率超过90% , 打造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立体化信息共享网络 。破解“鼻尖上”安全隐患,需发挥两法衔接震慑
虽然 , 时下各方有畅通有渠道有群众有监督 , 问题还是很多停留在“雷声大雨点小” , 甚至空转出现落实难行动少的态势 , 故而有的案件形成案结事未了的格局屡见不鲜 。 正如 , 马克思在谈到资产阶级嗜财如命、疯狂追逐金钱时说:“有50%利润 , 他们就会铤而走险;有100%的利润 , 他们就敢于践踏人间的一切法律;有300%的利润 , 他们就敢犯任何罪行 , 甚至甘冒被绞首的危险 。 ”从“广东省医用氧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 , 于2002年4月4日经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 现予发布 , 到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12月26日已废止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清楚显示 , “第十九条 , 批生产记录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操作者的签名、复核者的签名、有关操作及产品数量、生产过程及特殊问题记录和成品检验报告书等 。 批生产记录应按批号归档 , 至少保存三年” 。破解“鼻尖上”安全隐患,需发挥两法衔接震慑
根据 《揭阳食药局信复{2014}1号》书料显示 , “2013年10月份 , 揭阳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 , 对揭阳市忠泰气体厂有限公司医用氧购销情况进行核查 , 经查实 , 2013年1月10月20日期间 , 该公司分装医用氧的购进与销售数量基本持平 , 且销售数量与我局从医疗机构采集的该公司医用氧供给数量一致” 。 由此可见 , 市食药监局的调查核实表里不一与媒体的采访报道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明显偏差不言而论 。2016年3月4日正义网北京电(采访人员徐盈雁)采访人员昨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近日联合下发《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 , 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之间建立健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 。破解“鼻尖上”安全隐患,需发挥两法衔接震慑
2019年2月16日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的一项工作任务——“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 , 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 , 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 这是对纪检监察机关今年的工作要求 , 也是对全国人民的承诺 。 食品药品安全 , 绝对乃群众心尖尖上的痛点难点焦点 。就现实来看 , 对于媒体披露群众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 , 食药安全的监管部门应当进行全面调查取证 , 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才能准确定案 , 但如果穷尽调查手段仍无法认定存在生产、销售、经营的违法行为 , 则应认定违法事实不成立而予以决定不立案 。 在行政执法方面 , 行政机关有义务积极执行和实施现行有效法律规定的行政义务 。 行政机关不积极履行法定作为义务 , 将很可能构成不作为违法 。当然 , 不法企业侵害的行为嫌疑一直存在 , 乃至让执法部门觉得自身的违法成了光明正大 。 但是 , 纵观揭阳涉嫌“问题氧”牟取暴利事件 , 是一系列赤裸裸掠夺病人消费者合法权益 , 危害药品民生安全潜规则尽人皆知、全国家喻户晓可就是安然无恙 , 职能部门离心离德造成群众8年来被踢皮球彻底寒心 。 不管怎么说 , 食药安全都不是件小事 。 当前 , 不仅要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补齐短板 , 更要充分发挥《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震慑作用 , 千头万绪的法律条款只有真正落实到行动上来 , 才能切实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基层 。文章来源连接;http://med.china.com.cn/content/pid/168691/tid/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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