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行@成都一商行回收名酒被告侵权,2瓶酒赔了3万!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成都一商行回收名酒被告侵权 , 2瓶酒赔了3万!
你是否曾将家中闲置烟酒礼品折价卖给商贩?又是否想过这些被回收的烟酒礼品之后的去向?回收烟酒礼品的行为是否合法?
近日 ,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商标侵权案 。 成都一小商行因销售了回收的白酒而陷入侵害商标权纠纷 。 最终双方经法院达成调解 , 商行支付了赔偿金 。
商行@成都一商行回收名酒被告侵权,2瓶酒赔了3万!
本文插图

↑图据天府新区法院
侵权
小老板回收“国窖1573”
【商行@成都一商行回收名酒被告侵权,2瓶酒赔了3万!】被泸州老窖起诉侵权
2019年1月 ,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州老窖”)的代理人与公证人员一起 , 到该商行以消费者的身份通过支付宝购买了2瓶外包装标有“国窖1573”的白酒 , 送检后经鉴定 , 该食品商行出售的2瓶白酒系假冒“国窖1573”商标的白酒 。 公证人员对全程进行了公证及证据保全 。
后泸州老窖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将该商行诉至法院 , 要求其停止侵权 , 消除影响 , 并赔偿其侵权造成的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共计70000余元 。
近日 , 该案开庭 。 案件审理过程中 , 面对泸州老窖主张的其侵害商标权的行为 , 该商行老板频频“喊冤” 。
他称 , 一般店里卖的都是泸州老窖的特曲 , 很少卖“国窖1573” , 店里卖的酒大部分都是从正规渠道进的货 , 泸州老窖的代理人当时购买的这两瓶“国窖1573”可能是自己通过回收得来的;自己小本生意就想多赚点钱 , 折价收购“国窖1573”再卖出 , 一瓶酒就赚一两百元 , 不可能给泸州老窖造成上万元的损失 , 况且自己上有老下有小 , 哪有那么多钱!
然而 , 该商行老板却始终拿不出关于其售卖的2瓶“国窖1573”白酒的合法来源的证据 , 也无法提供其店铺近两年的销售台账 。
调解
小老板赔偿对方3万元
承诺不再销售侵权商品
庭审后 , 对于该商行老板的频频“喊冤” 。
办案法官谭娟介绍 ,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 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 , 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 , 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 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 , 属于商品流通环节中的一种商标侵权行为 , 其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生产者一样 , 都起到了混淆商品出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作用 。 因此 , 销售者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情节严重的 , 还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
同时 , 《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 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 , 不承担赔偿责任“ 。 即销售者能够证明自己拥有合法来源抗辩的 , 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
不过 , 此案中 , 商行老板则无法说清来源 。 经过人民陪审员及法院的解释调解 , 最终 , 该商行老板主动与泸州老窖协商赔偿金额 , 并承诺以后不会再销售侵权商品 , 为自己的侵权行为承担了责任 。 采访人员了解到最终赔付金额为3万元 。
法官提醒
“回收”有风险 , 销售需谨慎
法官提醒:目前 , 回收烟酒是一种市场转让行为 , 我国法律法规并未明文规定烟酒不可以回收 , 但以回收方式作为商家的购货渠道 , 不论对于商家还是消费者都存在巨大的风险与隐患 。 大部分商家往往凭经验回收 , 这就给了假冒伪劣商品以可乘之机 , 商品是否为正品、是否侵权、是否安全 , 往往难以保证 , 既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也极易使商家自身陷入商标侵权、产品质量等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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