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小股东硬刚管理层!公司怒怼:某些人行为恶劣,“把董监事提名全否决”( 二 )


『中国基金报』小股东硬刚管理层!公司怒怼:某些人行为恶劣,“把董监事提名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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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刚表示 , 抛却法律角度 , 单从逻辑上讲 , 国金阳光已经放弃了向公司提名董事监事权利 , 怎么可能再委托授予他人行使呢?
不过此后 , 文件有所变动 。 2017年6月24日 , 新潮能源收购鼎亮汇通和募资方案获证监会核准 , 同日发布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中 , 国金阳光承诺:本企业将本企业持有的新潮实业全部股份对应的股东大会股东表决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权等权利授予金志昌盛行使 , 授权委托期限为自本企业成为新潮实业股东之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日)起的36个月内 。
傅斌作为中小股东发言人接受了e公司采访 , 他估计 , 按照当时约定 , 委托权授予到期日大约在2020年8月份 。 当时作出此项规定 , 是因为重组报告书在向证监会报批时 , 最大问题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稳定 。 国金阳光进入后 , 成为第一大股东 , 为了维持原实控人稳定 , 才作出这样的承诺 。
宋一欣律师也对e公司表示 , 国金阳光于2017年参与定增 , 承诺不追求控制权地位 , 自己不享受提名权、表决权 , 但并不是放弃 , 是委托给金志昌盛 。
在公司2017年、2018年年报中 , 采访人员也找到了上述论述 , 国金阳光将董监高提名权授予金志昌盛 。 但也同时承诺 , “本企业在成为新潮实业股东后 , 将积极履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 不向新潮实业提名董事、监事 。 ”
4月28日 , 新潮能源公告 , 收到了山东证监局近期第二份监管函 , 要求公司说明对国金阳光所持股份对应的股东大会股东表决权、董监高提名权认定是否存在变化 , 以及对四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效力的重大影响 。
三、公章是真是假
金志昌盛提名权因股东身份存疑被否掉 。
去年7月份 , 十名中小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罢免部分董事监事 。 当时也纷纷扬扬 , 有媒体曝出股东提交的文件被扔到垃圾桶 , 后来新潮能源公告澄清 。 当时 , 金志昌盛的提议权利也是没有加盖公章而被挡在门外 , 进而导致剩余股东股份不到规定的10%而被董事会否决 。
李刚表示 , 奥康投资是金志昌盛债权人和100%股权质押人 。 至今 , 公司收到了奥康投资的三份函件 , 均显示金志昌盛与奥康投资指定的兆恒公司存在公章共管安排 , 重大事项要事先通知并取得奥康投资同意 。
“4月16号奥康投资的回函也是同样的意思 , 金志昌盛的主要财产就是新潮能源股权 。 金志昌盛向公司提名或者表决 , 是重大事项 , 应该向奥康协商 , 但没有向奥康通知和协商 。 奥康也没有用过印章 。 ”
天眼查显示 , 奥康投资为A股上市公司奥康国际第一大股东 。 李刚称 , 奥康投资作为国内著名企业 , 如果金志昌盛认为奥康投资在说谎 , 2019年就应该与奥康投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该问题 , 但至今近一年时间 , 金志昌盛并没有动作 。 “如果奥康投资告知公司此前函件作废或者共管安排作废 , 那一切就都结束了 。 ”
宋一欣对此表态是 , 图章和工商登记一致就行 , 这并不是大问题 。 奥康投资或者兆恒公司如果觉得金志昌盛侵犯了权益 , 也不是新潮能源董事会来作决定 , 可以另案起诉金志昌盛 , 新潮能源董事会不能当裁判 。
那么 , 金志昌盛为何不去和奥康投资协商 , 提请其同意盖章呢?
傅斌否决了公章共管的说法 , “奥康投资是债权人 , 但公章从来就没有共管过 。 也没有签过共管怎么弄、盖章怎么用、流程的细节等 。 ”他解释 , 金志昌盛参与定增后办理股份质押 , 需要公司公章、法人章、法人身份证等 , 均由奥康投资拿去办理 。 质押办理完后 , 奥康投资寄回了金志昌盛的法人章、身份证 , 但公章一直没归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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