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时报」判了!撞塌杭州庆春路天桥的前后两车司机分别获刑( 二 )


去年5月27日 , 天桥北侧的两个路口先行开通 , 被撞的箱体重新购置 。 8月17日 , 经过安装、全面检查后 , 天桥全面开通 , 恢复通行 。
2020年2月25日 , 江干区检察院以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对撞塌庆春路天桥案的马某某、龙某某二人提起公诉 。
今年4月 , 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对肇事单位上海某机械公司依法作出罚款5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决定 , 对负责人王某某作出罚款15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决定 。
经调查 , 在这起事故中 , 该企业的行为以及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王某某 , 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 , 导致事故的发生 , 对该起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 , 对肇事单位上海某机械公司进行处罚 。
来源:时报采访人员 郑舜 通讯员 辛成 江剑
编辑:孟泓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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