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拒戴口罩,撕咬警察,敦化首例疫情防控期间妨害公务案当庭宣判

4月30日 , 敦化市人民法院审理一例疫情防控期间妨害公务案 , 并当庭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 。这是该院审理的首例疫情防控期间妨害公务案 。
防控@拒戴口罩,撕咬警察,敦化首例疫情防控期间妨害公务案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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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30日21时许 , 刘某某报案称被前夫殴打 。敦化市公安局胜利派出所民警出警 , 将刘某某及家属带至该所进行调查 。22时许 , 民警在询问该治安案件事实时 , 刘某某明知疫情防控期间在公共场所室内必须戴口罩的情况下 , 却以酒后生气、呼吸困难等为由摘下口罩 。经过多次劝说警告 , 刘某某仍拒不佩戴口罩 。民警将刘某某带离办公楼过程中 , 刘某某暴力反抗 , 咬伤民警张某某的左手背 , 经鉴定属轻微伤 。
敦化市人民法院法官认为 , 被告人刘某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 , 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 , 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 应依法惩处 。刘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 系坦白 , 依法可从轻处罚 。关于辩护人提出的刘某某系坦白 , 认罪认罚 , 初犯、偶犯 , 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等辩护意见予以采纳 。根据刘某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 遂作出如上判决 。
【防控@拒戴口罩,撕咬警察,敦化首例疫情防控期间妨害公务案当庭宣判】法官提醒 ,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 百姓应理解支持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 履行责任和义务并严格遵守相关防控规定 , 自觉配合防控工作 , 切勿以身试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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