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美妈妈』“想离就离”可能已成过去式,离婚新设两道门槛,你们怎么看?


不知何时起 , 生活中我们时常能听到老人在讨论哪家的小孩又离婚了 , 哪家的夫妻又闹分手了 , 这些看似普通而又“极端”话题越来越多 , 而我国也有大数据表示 , 全国婚姻登记机关的结婚登记数处于下降趋势 , 而离婚登记的数据则是同比上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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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们思想的解放之后 , 现在很多女性 , 自给自足的能力都越来越强了 , 经济也足够独立了 , 所以当认为这段婚姻不够和谐 , 不值得去隐忍的时候 , 就会大胆的站出来 , 果断地结束这场婚姻!从长远来讲 , 离婚率过高 , 必定会产生许多不和谐的因素 , 对国家的生产和发展也会有一些负面影响 , 所以很多人都希望 , 让“想离就离”能变成过去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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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就在今年 , 这样的期盼很有可能变成现实 , 在不久前公布的《民法典》草案中 , 就提到了离婚这块的修改 , 人们对修改后内容新增了“冷静期”呼声不一 , 引起热议 。 我们来看一下他的原文: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 , 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 , 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 , 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 , 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从中我们可以知道 , “离婚”新设了两道门槛:一是在申请离婚登记之后 , 并不能马上登记离婚 , 而是会有30天的冷静期 , 在这30天内 , 有任何一方去撤销申请 , 这婚都离不成 。 二是满足第1条后 , 双方还得在30天内去办理离婚 , 无论哪一方不去这婚也离不成了 , 这样一看 , 相当于离婚的时候能有60天的缓冲期 , 给你足够的时间和机会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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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 , 婚姻大事不是儿戏 , 很多人把婚姻当做利益的筹码 , 那些同甘共苦 , 你侬我侬的真情也越来来越少 , 婚姻本是一件你情我愿的事情 , 既然许下诺言 , 那便努力为此负责 , 为何还要把“金钱”和“利益”牵涉其中呢?孩子 收到 的伤害和将来的成长又该拿什么能去弥补呢?也希望那些认为自己感情不幸、想要离婚的人们能再好好考虑 , 不要因为一时冲动 , 让自己后悔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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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离婚新设的这两道门槛 , 你们又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下方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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