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拟规定疫情期间企业有义务应对孕妇要求

日本厚生劳动相加藤胜信1日透露方针称 , 关于怀着对新冠病毒传染病的担忧工作的孕妇 , 将规定在孕妇接受医生的诊断且本人希望休息或居家办公时 , 企业有义务满足其要求 。 加藤在当天的采访人员会上表示“将修改《男女雇用机会均等法》的指针” 。 该措施计划5月7日发布公告 , 即日适用 。 限期实施至明年1月底 。上述指针规定 , 孕产妇在接受医生诊断或助产师指导的情况下 , 企业有义务根据指导采取缩短工作时间或停工等措施 。 鉴于疫情蔓延 , 孕妇和朝野各党议员要求扩大适用范围 。现行制度下 , 仅限出现妊娠相关疾病或症状时适用 , 但此次新冠疫情期间将作为特例批准 。 如果孕妇接受医生和助产师指导 , 被认为对疫情的焦虑情绪会影响母亲与胎儿健康 , 当孕妇提出要求时 , 企业必须采取变更工作内容或居家办公、停工等措施 。若企业没有采取适当措施 , 各都道府县劳动局将根据需要进行指导和建议 。 若之后仍不纠正 , 则可以公布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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