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汉年』“伍豪事件”周恩来陷入危局,潘汉年一份“声明”巧化危机!( 二 )


『潘汉年』“伍豪事件”周恩来陷入危局,潘汉年一份“声明”巧化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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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刊登的《巴和律师代表周少山紧要声明》
1932年3月4日 , 《申报》在显著位置刊出一则《巴和律师代表周少山紧要声明》 。 这份借助《申报》法律顾问巴和律师刊登的 , 由潘汉年亲自起草的紧急声明 , 写的十分巧妙 。 其中有这么一句“惟渠伍豪之名除撰述文字外 , 绝未用作对外活动 , 是该伍豪君定系另有其人”并且在开头写的是:“兹据周少山君来所声称” 。
『潘汉年』“伍豪事件”周恩来陷入危局,潘汉年一份“声明”巧化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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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来
【『潘汉年』“伍豪事件”周恩来陷入危局,潘汉年一份“声明”巧化危机!】周少山是周恩来另外一个笔名 , 这篇声明明确向外界宣布 , 平日只在撰述文字时使用伍豪一名的周少山 , 与那个刊登脱党启事的伍豪风马牛不相及 , 根本是两个不同的人 。 潘汉年就这样四两拨千斤的 , 将震动全国的周恩来脱党流言给平息了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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