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传媒视点■鄱阳县公安局城北派所快速破获一起砸车玻璃方式盗窃案


2020年4月29日7点许 , 接到报警人赵某称 , 在鄱阳县姜夔大道物流门口 , 凌晨将其一辆奔驰车停放此处 , 早上发现车子左后玻璃被砸 , 车后排20余条香烟被盗 , 车内中央扶手盒里两万元现金被盗 , 民警李海林接到报警后快速反应 , 第一时间汇报所领导 , 所领导高度重视 , 并作出指示要严厉打击砸车玻璃的猖獗违法犯罪行为 , 亲自到案发现场去查看情况 , 通过走访得知 , 物流公司门口有监控 , 通过耐心查看 , 终于发现作案嫌疑人踪迹 , 经过监控分析得知 , 作案嫌疑人三人共同作案 , 乘坐共享单车从姜夔大道往城北方向行驶 , 作案得手后继续往城北方向逃窜 , 一方面及时与局指挥中心联系 , 告知确定作案时间 , 追踪嫌疑人的轨迹 。 另一方面 , 安排民警徐云锋 , 叶俊到共享单车两家公司去查看作案时间段的数据情况 。 同时受理案件立案侦查后 , 李海林询问与刑警大队杜庆共享单车公司具体位置时 , 得知刑警大队已经抓获砸车玻璃方式盗窃惯犯三人 , 快速赶到刑警大队询问室 。
【资讯传媒视点■鄱阳县公安局城北派所快速破获一起砸车玻璃方式盗窃案】经询问得知 , 余某兵是作案嫌疑人之一 , 并交代自己在作案过程中负责望风 , 陈某安负责砸玻璃和进入车内盗取财物 , 付某负责指挥陈某具体作案细节 。 作案后 , 余某兵、付某、陈某安回到教育大酒店411房间 , 付某叫余某兵保管盗窃赃物香烟20条 。 之后付某和陈某安离开现场 。 早上 , 余某兵、段某飞、陈某平三人在教育大酒店宾馆411房间被刑警大队民警抓获 , 现场收缴赃物20条香烟 。
经查 , 作案嫌疑人余某兵(13周岁)是未成年人 , 交代赃物20条香烟是从一辆奔驰车内盗取 , 将赃物20条香烟退还被害人赵某 , 因付某和陈某安还未到案 , 案件还在侦查和深挖之中 。 ( 赵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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