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裁执分离”,落实执法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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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裁执分离”,落实执法实效】[]试行“裁执分离”,落实执法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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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起 , 沪太路903弄一业主在楼道内违法安装鞋柜等生活设施 , 长期占用物业共用部分 , 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 , 导致居民投诉不断 。彭浦镇执法中队依据相关法律条款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
因该业主拒不整改 , 2019年12月 , 彭浦镇执法中队向区人民法院申请该业主占用物业共用部分违法行为的强制执行 。
2020年2月 , 中队收到区人民法院关于该业主占用物业共用部分违法行为的行政裁定书 。
2020年3月下旬 , 中队在局政策法规科的大力支持下会同辖区公安、小区居委会、物业公司 , 对该业主占用物业共用部分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
案件分析
●当前 , 占用物业共用部分的物业管理类违法行为 , 已成为群众矛盾的集中点 , 也占据了我局日常投诉工单数量的很大一部分 。
●对于此类案件 , 当事人若不愿意配合整改 , 执法队员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 , 但是过去此类案件在申请行政强制执行时往往很难继续 。
办案体会
前期与法院的积极沟通对接是本案得以成功解决的关键 , 为解决物业类履行义务行政决定困难 , 化解物业管理矛盾是本次办案的最终目标 。
该案是我局基层执法中队依据法院出具的《行政裁定书》 , 开展行政强制执行的第一例案件 。通过“裁执分离”的办案方式 , 既确保了办案效率 , 又维护了法律的权威 , 同时也为同类型的案件打开了新的突破口 。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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