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港普法』被人殴打后还手 这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南大港普法』被人殴打后还手 这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南大港普法』被人殴打后还手 这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本文插图

正当防卫:指的是当国家.集体.他人.自己的合法权益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时 , 法律赋予公民的一种合法权力 。 从这个定义中 , 不难看出 , 行使正防卫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受到侵害的必须是国家集体他人以及自已的合法权益 。
二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 。
其三是法律还对正当防卫另加了规定 , 即是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 , 如果超过了必要限度 , 那就叫防卫过当 , 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 由此可见 , 被人殴打后 , 人家已经停止侵害 , 如果再去殴打他人 , 那就不能算正当防卫了 , 那就是算报复 。 报复行为 , 虽事出有因 , 但确属违法行为 , 应受法律处罚 。 以上发言 , 仅属个人体会 , 如有不妥 , 请网友们指正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