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严禁“商改住”!珠海商办类建设项目不得有“卧室”“客厅”描述( 二 )


在商办类建设项目内擅自部分加层、增加建筑面积、预留和增设管道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举报查实 ,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 并纳入诚信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
【南方日报采访人员】何丽苑
(责任编辑:张洋 HN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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