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劳动者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怎么办?权威解答来了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5月6日讯(采访人员 董昊骞 通讯员 吕晓萌)随着工业和科技的发展进步 , 人们在生产劳动中 , 不可避免要接触到噪声、射线、有毒化学物质、粉尘气雾……这都是暗藏在劳动者身边的“武器” , 它们觊觎着人的身体 , 随时准备乘虚而入 , 对劳动者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 。 若劳动者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 , 该怎么办呢?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给出了权威解答 。
如何进行职业病诊断
首先 , 职业病诊断医疗机构的选择 。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 , 首先应到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 各地市可以开展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可在各地市卫健委官网上查询 。 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
其次 , 需提供相关材料 。 职业病诊断需提供的材料按职业病诊断机构要求准备 , 一般包括:
(1)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2)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5)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
最终 , 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 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后 , 应当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
职业病市级鉴定怎么办
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 对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一致认可的情况下 , 不需要进行职业病鉴定 。
如果劳动者、用人单位在收到诊断机构“所在地为济南”的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后 , 其中任何一方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 , 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 , 向济南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办公室提出市级职业病鉴定申请 。
职业病省级鉴定怎么办
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 当事人双方对济南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作出的《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一致认可的情况下 , 不需要进行省级职业病鉴定 。
如果劳动者、用人单位在收到济南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作出的《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后 , 其中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 , 可以在接到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向山东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办公室提出省级职业病鉴定申请 。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 , 职业病鉴定实行两级鉴定制 , 省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 。
【大众网·海报新闻劳动者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怎么办?权威解答来了】济南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办公室联系方式:0531-81278896 。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纬六路2号1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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