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复工;企业;劳动;年休假;需要;生产;加班双休日被“抠”掉一天,合法吗?( 二 )


在法定范畴内调整工作时间
复工后带薪年休假被抵扣、双休变单休、工作日加班加点 , 这些有道理吗?法律界人士指出 , 问题的核心在于“合法”与“协商” 。
“无论如何加班 , 都应该遵循两个基本原则 , 一是不能超过法定底线 , 即每周加班不超过36小时 , 每天加班不超过3小时;二是应确保劳动者分享加班成果 , 足额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沈建峰强调 。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于莹莹在接受《工人日报》采访人员采访时说 , 虽然全国各地各行业复工进度不尽相同 , 但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未提供劳动、确有休假 , 那么以集中调休、抵扣年休假等方式调整工作时间并无不妥 , “但需要与劳动者提前协商、充分沟通” 。
人社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及工资支付意见》则明确 , 国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安排职工 , 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用工的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 。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 , 与职工协商 , 可以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奖等假期 。
“用人单位有权根据本单位生产、工作情况统筹安排带薪年休假 , 劳动者需要与用人单位协商休年假的时间 。如果用人单位在复工前已经安排劳动者休年假 , 复工后不再安排年假并无不妥 。”于莹莹表示 。
同时 , 于莹莹提醒复工期间居家办公的劳动者 , 要注意保存好用人单位的工作通知、自己的劳动成果、网上打卡记录等证据 , 以免遇到劳动纠纷时无法举证 。此外 , 用人单位也应该重视劳动争议风险 , 保护劳动者在法律框架下的合法权益 。
法律界人士指出 , 在新冠肺炎疫情蔓延的特殊时期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同舟共济、共渡难关既是当下形势的需要 , 也是我国劳动关系双方合作共赢传统的体现 。建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加强沟通、增进理解 , 平衡好促进企业生产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关系 , 共抗疫情 , 共谋发展 。
赵琛 【编辑:丁宝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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