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 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 个人消费贷最高20万( 二 )
互联网贷款除应遵守《办法》规定外 , 也应遵守现有相关监管规制中关于授信、贷款等一般规定 。
四、《办法》对防控互联网贷款风险 , 有哪些针对性措施?
互联网贷款业务具有高度依托大数据风险建模、全流程线上自动运作、极速审批放贷等特点 , 易出现过度授信、多头共债、资金用途不合规等问题 。 为有效防控互联网贷款业务风险 , 《办法》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规范 。 一是明确互联网贷款小额、短期的原则 , 对消费类个人信用贷款授信设定限额 , 防范居民个人杠杆率快速上升风险 。 二是加强统一授信管理 , 防止过度授信 。 商业银行应当全面了解借款人信用状况 , 并通过风险监测预警模型持续性进行监测和评估 , 发现预警触发条件的 , 应及时预警 。 三是加强贷款支付和资金用途管理 。 商业银行对符合相应条件的贷款应采取受托支付方式 , 并精细化受托支付限额管理 。 贷款资金用途应当明确、合法 , 不得用于购房、股票、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品和资产管理产品投资 , 不得用于固定资产和股本权益性投资等 。 如发现贷款用途违法违规或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的 , 应当采取措施提前收回贷款 。 四是对风险数据、风险模型管理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提出全流程、全方位要求 , 压实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主体责任 。 五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 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 建立数据统计与监测机制 , 并可根据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情况、风险水平等因素提出审慎性监管要求 , 严守风险底线 。
五、《办法》在规范商业银行对合作机构管理方面提了哪些要求?
目前 , 商业银行通过多种方式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 。 有效规范的合作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各类机构之间优势互补、提高效率 , 但部分银行对合作机构管理较为粗放 , 如没有建立全行统一的管理制度、合作机构资质存在缺陷、对合作机构的持续性管理不足等 , 引发银行声誉风险 。 为引导商业银行审慎开展与合作机构的合作 , 防止合作机构风险向银行传染 , 《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对合作机构从准入到退出建立全流程、系统性的管理机制 , 提升其精细化管理能力 。 一是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各类合作机构的全行统一的准入机制 , 并实施分层分类管理 。 商业银行应当从经营情况、管理能力、风控水平等方面对合作机构进行准入前评估 , 合作机构资质应和其承担的职能相匹配 。 二是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签订的书面合作协议中 , 应明确合作范围、操作流程、各方权责、风险分担、客户权益保护等内容 。 合作协议应体现收益和风险相匹配的原则 。 三是商业银行应当向借款人充分披露自身与合作机构的信息、合作类产品的信息、自身与合作各方权利义务等 , 避免客户产生品牌混同 。 四是商业银行应当持续对合作机构进行管理 , 定期进行全面评估;发现合作机构无法继续满足准入条件的 , 应当及时终止合作关系 。
在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时 ,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自主风控的原则审慎开展业务 , 避免成为单纯的资金提供方 。 《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 独立进行风险评估和授信审批 , 按照适度分散的原则选择合作机构 , 避免对合作机构的过度依赖;同时要求银行将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总额纳入限额管理 , 并对单笔贷款出资比例实行区间管理 。
六、《办法》如何体现服务实体经济的思路?
互联网贷款不仅有利于银行提升金融科技水平 , 促进其转型发展 , 也有利于更好更便捷地满足居民合理消费需求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 互联网贷款作为传统线下贷款的重要补充 , 可以服务传统金融渠道难以触及的客户群体 , 其普惠金融特性较为突出 。 为此 , 《办法》按照法律法规和"放管服"改革的要求 , 不设行政许可 , 商业银行均可按照《办法》规定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 。 另一方面 , 在强化风险管理、加强监管的同时 , 对用于生产经营的个人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及期限作了相应灵活处理 , 有助于确保通过互联网渠道开展小微企业融资的连续性 , 提升小微企业和小微企业主信用贷款的占比 , 在疫情防控和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关键期可以有效支持实体经济 。
七、《办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出哪些要求?
《办法》以互联网贷款开展中消费者保护的痛点、难点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 针对互联网贷款中存在的信息披露不充分、数据保护不到位、清收管理不规范等损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问题 , 《办法》在多个章节全面提出消费者保护要求 。 一是商业银行应当建立互联网借款人权益保护机制 , 将消费者保护嵌入互联网贷款业务全流程管理 , 做到卖者尽责 。 二是围绕借款人数据来源、使用、保管等问题 , 对商业银行提出明确要求 , 特别对取得借款人风险数据授权时进行了具体规定 。 三是要求商业银行落实向借款人的充分信息披露义务 , 应充分披露贷款主体、实际年利率、年化综合资金成本、还本付息安排、逾期清收、咨询投诉等信息 , 切实保障客户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 四是严格禁止商业银行与有违规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记录的第三方机构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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