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上海邮政管理局:快递员未按消费者意愿投送,可投诉

丰巢超时收费遭多地小区抵制一事持续发酵 , 目前已有多地监管部门发声回应 。 采访人员今天从上海市邮政管理局了解到 , 上海邮政管理部门再次明确:根据《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 , 对未经用户同意擅自将快件投入智能快件箱等不规范行为 , 用户可以进行投诉或者举报 , 邮政管理部门也将依法予以查处 。
新民晚报上海邮政管理局:快递员未按消费者意愿投送,可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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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邮政管理局表示 , 消费者在选择快件入快递柜或者送货上楼时 , 是有相应法律法规作为依据的 。 《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 , 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 。 ”因此 , 快件投递应当按照面单上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进行投递 , 或者与用户协商后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或者收件人 。
截至5月9日
浙江、山东、江苏、福建等地监管部门
也已经发声
回应快递柜收费相关话题
⊙山东省邮政管理局明确回应 , 未经收件人允许将快递放在快递柜 , 属于投递不规范行为 , 可以投诉 。
⊙福建省消委会也明确表示 , 未经收件人同意 , 快件存入快递柜产生的费用应由快递公司承担 。
⊙浙江省邮政管理局5月8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强调末端投递要求的紧急通知》 , 督促辖区寄递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 , 积极履行投递到约定收件地址或指定代收人的法定义务 , 且根据《快递服务标准第3部分》(GB/T27917.3-2011) , 需提供不少于两次的免费投递服务 。
【新民晚报上海邮政管理局:快递员未按消费者意愿投送,可投诉】浙江省邮政局的通知明确 , 对于使用智能快件箱进行投递的快递企业 , 要督促相关企业在投递前履行告知义务 , 征得收件人同意后方能放置在智能快件箱中 。 对于经两次投递后仍不能妥投 , 需放置在智能快件箱的快件 , 也需征得收件人同意 , 收件人不同意的 , 应予以退件处理 。 通知还强调 , 要加强近期消费者申诉处理工作 , 积极妥善处理末端投递相关申诉、投诉 , 对消费者反映的未经同意放置智能快件箱、二次收费等涉嫌违法问题 , 要充分发挥申诉、执法联动机制 , 及时予以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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