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规定垃圾分类怎么办?这个地方已经开出首张罚单

北京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 , 对个人违规投放“教育在先、惩戒在后”
2020年5月1日起 , 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正式施行 。5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 , 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将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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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 专项执法行动中 , 城管执法部门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 重点检查社会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情况 。执法部门将严厉查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等四个环节的违法行为 , 重点查处生活垃圾混堆混放、收运企业混装混运等行为 。对于居民未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违法行为则采用教育劝阻、书面警告与执法处罚相结合的方式 , 重在引导 。
《条例》规定 ,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 , 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收集、倾倒垃圾 , 不得乱堆乱放;应按照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分类 , 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 。单位违反该规定的 , 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 , 处1000元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 , 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对于违反规定的个人 , “教育在先、惩戒在后” , 先进行劝阻 , 拒不听从劝阻的 , 城管执法部门将给予书面警告 , 再次违反规定的 , 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条例》还规定 , 应当受到处罚的个人 , 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 , 不予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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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学习强国北京学习平台)
垃圾分类落实不力 北京海淀区学院路街道开出首张罚单
5月6日 , 北京海淀区学院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检查东王庄33号楼垃圾分类情况时 , 发现一餐饮企业店内虽已按照要求设置了垃圾收集容器 , 但仍存在混投错投现象 , 绿色厨余垃圾桶内有纸巾、塑料袋等其他垃圾 , 灰色其他垃圾桶内则投放了鸡蛋壳等厨余垃圾 , 垃圾桶周边还存在垃圾外溢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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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单位负责人进行整改 , 并在现场向负责人宣讲了新法规的相关内容 , 随后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按照《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责令其整改并处以1000元罚款 , 并要求其积极履行垃圾分类投放责任人义务 。这是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后 , 海淀区学院路地区内开出的第一张垃圾分类“罚单” , 也是海淀区学院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照新规执法处罚迈出的第一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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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美丽学院路公众号)
垃圾分类强制的不自觉到形成常态化自觉行动 , 需要一个过程 。在此过程中 , 每个人都是责无旁贷的参与者 , 每个人都需要倾力践行与付出 , 才能把垃圾分类落实到日常生活的细微之处 , 才能切实提升社会整体环保水平和环境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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