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辽宁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审议通过

5月11日 , 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采访人员从省人大常委会获悉 ,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辽宁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 《条例》的出台 , 是我省普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 , 是我省普法工作步入全国先进行列的重要步骤 , 同时也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普法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和法治保障 。
《条例》明确了司法行政部门 ,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 , 政府行政部门 , 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人民团体和其他群众组织 , 以及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等主体的法治宣传责任 。
此外 , 《条例》突出国家工作人员和青少年宣传教育重点对象 。 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 , 促进青少年法治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和经费“五落实” 。 积极利用青少年法治教育阵地 , 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 , 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 , 培育青少年的法治信仰 。
另外 , 至今年年底 , 全省将集中开展“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 围绕扫黑除恶、公共安全、预防个人极端事件、防范集资诈骗、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 为维护全省安全稳定、保障改善民生提供法治保障 。
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采访人员 苏慧婷
(责任编辑:张洋 HN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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