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诉讼;嵩明;案件;一体;程序;抗诉;监督云南嵩明县检察院捕诉一体工作初见成效

从2019年开始 , 嵩明县检察院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 对本院管辖的同一刑事案件实行捕诉一体办理 , 运行一年多来初现成效 , 确保了案件质量、提高了诉讼效率、优化了办案资源、维护了司法公正 。
嵩明县检察院工作人员介绍 , 自实行捕诉一体办理刑事案件359件571人批准逮捕278件407人;不批捕168人 。审查起诉677件907人 , 提起公诉554件753人;不起诉65人 , 移送其他检察院45人 。提前介入12次、立案监督12件、纠正漏捕漏诉18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7份、检察建议书13份;对错误裁判抗诉改判2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6次 。把程序违法纠正在初始状态、把非法证据排除在起诉之前、把定罪量刑主导在检察环节 。
转变司法理念 , 办案监督并重 。以案件比为抓手 , 减少了退侦延期、复议复核、抗诉申诉等环节 , 防止程序空转和诉讼回流 , 综合运用追捕追诉、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提出抗诉等手段纠错防漏 , 将监督贯穿始终、强化诉前主导作用 。
改革过程中 , 嵩明县检察院优化整合职能 , 突出专业建设 , 设立重罪、毒品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办案组 , 组建未检和危害环境资源检察专业化团队 , 类案专办造就专家型精英、分案轮办培养全能型骨干 。
据悉 , 今后 , 嵩明县检察院将严格依照法定程序 , 做精做优刑事犯罪检察职能 , 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统一 , 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 深入推进捕诉一体工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
云南网采访人员 李桀
【检察院;诉讼;嵩明;案件;一体;程序;抗诉;监督云南嵩明县检察院捕诉一体工作初见成效】责任编辑:吴珺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