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政务;评价;差评;整改;平台;全省;群众河北省出台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办法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采访人员解楚楚)为了解企业和群众诉求 , 接受社会监督 , 改进政务服务 , 提升工作效能 , 优化营商环境 , 建设服务型政府 , 5月10日 , 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办法》 , 用于对我省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含大厅、中心、站点、窗口等 , 下同)、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含业务系统、热线电话平台、移动服务端、自助服务端等 , 下同)及其工作人员的评价 。
【服务;政务;评价;差评;整改;平台;全省;群众河北省出台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办法】统一全省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标准 。办法提出 , 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全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 。统一评价标准 , 融合评价渠道 , 实现对事项、机构、平台及工作人员的评价 , 全面建成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和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管理体系 。
明确线上线下评价内容与实施方法 。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内容应包括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办事质量等方面;等级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 , “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为“差评” 。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畅通评价渠道 , 构建实体大厅评价器、“冀时办”APP及微信小程序、电脑端(河北政务服务网)、手机短信、服务热线、意见箱、监督平台、电子邮箱等多种评价渠道 , 引导社会组织、中介组织、研究机构提出建设性意见 。线下服务实行“一次一评” , 按照全省统一评价标准 , 在服务窗口醒目位置摆放实体评价器或评价二维码 , 评价数据应及时汇聚到全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 。线上服务实行“一事一评” , 将本部门线上线下办理情况、人员等信息实时汇聚到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 群众使用河北政务服务网、“冀时办”APP及微信小程序对本人已办结事项进行多维度评价 。
在评价结果应用方面 , 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建立“差评”的核实、整改、反馈机制 , 确保“差评”100%整改反馈 。收到“差评”后 , 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 , 及时安排专人核实情况 。对情况清楚、诉求合理的问题 , 立行立改;对情况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 , 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 , 未能按时整改应向上级主管部门说明原因 , 对企业或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 经批准后延期整改 , 原则上延期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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