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被国企派往美国工作,我能否也跟去美国并且找工作

你先生的情況不瞭解。但是如果是你的話,用L1簽證配偶(L2)身份來美,有以下幾種途徑可以合法找工作:傳統的L2-F1-H1B:申請學校,通過學校OPT期間從事和自己專業相關的工作;L2-H1B:直接找工作,看你本身能力。既然你先生是L1,想必不算低級體力勞動者,加上你上,可見你應該是受過高等教育的人。這樣的話,H1B之下的幾個簽證不適合你,你衹能通過H1B申請。但是H1B美國能sponsor的公司數量不多,對專業要求很高(STEM),同時你找工作時,因爲身份的原因,無法像F1學生獲得CPT或者OPT(實習)。并不是說完全沒有可能,但是根據目前接觸到的情況,希望不大。其次H1B申請困難重重(今年經濟回暖,目測20萬人申請8.5萬個position,命中率大約在30%本科,60%研究生左右徘徊,但是非盈利的機構不在限制之内),每年一次,過期不候,不算上佳選擇。L2-EB5:家中有隨便可調用50~100萬美金者可以考慮。政治庇護、宗教庇護、來美之後和美國人結婚:這三類屬於歪門邪道,合法但不合理,沒有必要多做解釋。找不到英文原版的了,這裏是baidu對於L1的解釋:L1签证适合于中国各类企业到美国经商(跨国公司),需派遣或调动企业的经理或具有特殊技能的职员到美国工作的情况。中国企业需在美国设立分支机构,被派遣到美国的工作人员可以用L-1A和L-1B两种签证,前者签发给赴美国分支机构经理或主管,其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七年;后者签发给其专业人员,其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5年。L1A持有人以及直系亲属,法律允许这类申请人的配偶和21岁以下子女随行。L1持有人的家属可以在美国工作,子女享受美国免费教育福利。L1A跨国公司经理签证是近年来接受最多的签证之一,申请人的主要条件是必须是中国企业的领导人或相当于经理级的行政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或公司某部门的经理,如财务部经理、业务部经理等等)。只要这些人员在申请L-1签证之时,已在中国公司内部担任以上职位一年以上,而公司又有意开始在美国做生意,即可开始办理L-1的申请。L1A签证在申请时为非移民签证,但是,按照美国移民发有关条文的规定,L1签证的持有人以及家属,在一定的期限内可以转换移民身份,直接取得美国的永久居留权。在领事馆申请签证的过程中,签证官不得以申请人具有移民倾向而拒绝签证,因为L-1类别的签证在移民法中给予申请人有移民或者不移民的自由。L1申请人是接受中国总公司或母公司的调遣,前往美国分公司或子公司工作。如果在美国没有分公司或子公司,总公司或母公司需要从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开始。在美国的分公司或子公司成立一年之后,上述两种公司人员均可依法向美国移民局申请永久居留身份,即人们通常所讲的"绿卡",不受任何移民配额的限制。当申请人的申请获得批准后,其随行家属亦可同时获得绿卡。再傳一個律師事務所的:L-1签证可快速申请绿卡;如果美国分公司正式运营一年以上并有经营效益,L-1签证持有者即可通过第一优先劳工移民(EB-1C)的方式申请绿卡,而不 需要经过繁琐的劳工应聘程序,也不需要像投资移民(EB5)那样在美国投入百万资金,而前两年只能拿到有条件的绿卡。如果美国分公司成立超过一年以上,并且运营操作正常,L-1签证持有者不需等待一年,可以直接递交EB1C的申请,获得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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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被国企派往美国工作,我能否也跟去美国并且找工作】 如果在北卡的话,可以参加我们周末的活动,认识老中朋友
■网友的回复
L1签证的配偶可以拿L2签证,且可以工作
■网友的回复
最近新政策更利于外籍雇员配偶找工作了,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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