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大视野中日关系或将有3点变化,合作抗疫后

潇湘大视野中日关系或将有3点变化,合作抗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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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020年 , 新型冠状病毒突然肆虐世界广大地区与多个国家 , 不断扩大的疫情使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 。 日本这个与我国在地理位置上一衣带水、政经关系上实行“战略互惠”的邻国 , 其国家治理能力、社会危机管理体制 , 乃至外交上的对华关系调整 , 也随疫情防控斗争 , 经历着一场前所未有的考验 。
【潇湘大视野中日关系或将有3点变化,合作抗疫后】一、政府依法抗“疫”行之有效但也存在弊端
作为自然灾害频发的岛国日本历来重视国家治理中的危机应对 。 1947年颁布《灾害救助法》后 , 一直在完善修改防灾救灾体系 。 从20世纪到本世纪初 , 随着政府与民间对“灾害”的认知从单纯的自然灾害、武力威胁扩大到非传统安全领域 , 逐步建立起首相挂帅、内阁官房主导、各个相关省厅综合施策的危机管理体制 , 并形成相应的配套法律体系 。
从危机分类讲 , 日本中央及地方政府均采取“大规模自然灾害”“重大事故”“重大事件”“武力攻击事态”和“其他”的五种分类方法 。 本次疫情属于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 , 因其直接关系到国民生命、健康及财产 , 则是兼涉前三者的严重问题 。 所以 , 本轮疫情发生后 , 日本中央政府在第一时间成立了安倍首相牵头 , 垂直领导厚生劳动大臣 , 联络相关部门的对策本部 , 并在1月23日国会上正式宣布“政府要加强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 1月28日 , 安倍政府以“内阁政令”形式发布“新冠肺炎适用于《传染病法》” , 要求相关省厅从2月1日起将其作为处理疫情的基本准则 。 此后又陆续召开疫情对策本部会议及听证会 , 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相关情况 。
不过 , 虽然依法行事有其正确可靠的一面 , 但旧有法律也经常会碰到前所未见的现实状况 。 《传染病法》中对传染病有1、2两种等级分类 , 第一类恶性传染病可以由政府实施强有力措施应对 , 而肺炎在法律中属于第二类 , 隔离、监控、检查等手段不适用于“无症状病原体携带者” , 从一定程度上讲 , 使执法者的危机管理行为反而受到法律滞后效应的羁绊 。 在批评者看来 , 日本政府过度拘泥成法 , 墨守成规戒律 , 导致应对失据 , 相对保守的战“疫”步骤日益显露出弊端 。
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暴发后 , 日本政府于1月中旬召开阁僚会议 , 根据疫情传播信息研究对策 。 进入2月又针对中国暴发的新型冠状肺炎感染不断扩大 , 调拨5000亿日元的专项资金 , 开展简易检测试剂盒和疫苗的开发、摸索新的诊断及治疗方法 , 同时为中小企业提供紧急贷款 , 以维护医疗体系与生产生活保持稳定 。 安倍政府迅速以内阁官房为中心开展跨省厅的工作 , 强调完善国内检测与咨询应对是“紧要课题” , 公布了新冠肺炎的“诊疗指针” , 暗示将考虑进一步改善相关体制以“举政府全力 , 推进不断改善危机管理体制 , 进一步提升应对能力 。 ”
然而 , 由于日本政府早期应对本次疫情的立足点在于“防”而不是重视程度更高的“控” , 政府决策部门根据2009年世界范围新型流感(H1N1)大暴发时防止流感进入日本国内的成功经验 , 再次采用所谓“水际对策” 。 所谓“水际对策”原本是水利防汛用语 , 大体是指在水患源头用“堵”的方式防止水灾 , 就是想在港口、机场加强检疫 , 以“边境防控方式”拒疫情于日本国门之外 。 让日本政府始料不及的是本次疫情复杂性和严重程度超出以往 , 日本在过去两年里不断充实完善的“水际对策防控体系”未能有效杜绝新冠病毒侵入日本国内 。 1月中旬 , 日本国内已确诊首例患者出现 , 并在各地不断出现感染者或疑似感染者 。 加上接手美国船东、英国船主的“钻石公主号”游轮这块集中感染的“烫手山芋” , 游轮上分裂的权力归属、陆地上明显不足的隔离检查资源、毫无事前准备与应对经验 , 以及国内政治掣肘诸种因素交织之下 , 政府对游轮疫情的处理几乎是节节败退 , 在未能及时有效地获得多国协调的被动局面下 , 采取了近乎鸵鸟政策的应对方式 , 甚至认为只要不统计为“日本感染人数” , 就不会对社会经济和国家形象造成过于负面的影响 。 此举引发了国际社会诟病 , 也在日本防疫专业人员中引起激烈争论 。 万般无奈的厚生劳动省一面组织医疗队伍分批次检查乘客及游轮工作人员 , 一面尽可能实施医疗救治 , 到了最后在各方压力下竟以自由解散的方式清空遣散了数以千计的游轮乘客 , 结果又给本国及其他国家的疫情防控造成了新的危机 。 到了2月中下旬 , 厚生大臣加藤胜信不得不在政府专家组会议上多次承认“新冠肺炎事实上已经开始在日本流行” , 边境口岸防控政策因失败转向“防控并重”的阶段 , 开始把防控疫情的重心由“防止疫情扩散进入日本国内” , 转变为“针对疫情上升期情况 , 防止国内疫情感染扩大”和“为避免进入暴发期 , 严防疫情失控”的不同阶段 。
二、疫情下调整应对机制与大众反应
当然 , 日本政府和医疗卫生部门绝不是轻视疫情或毫无作为 。 毋宁说 , 面对突发疫情 , 日本政府竭尽全力的应对效果总体上是值得肯定的 。 这在一定程度上得益于日本医疗防疫体系的多年努力 , 以及大众在卫生防疫方面的知识普及 。 日本朝野普遍重视突发公共卫生危机事件的正面效果 , 使危机应急体系有长足的发展 , 并形成了五种日本特点:其一是依照法律行事 , 各环节职责分工明确;其二是管理层次明晰 , 运作上较有实效;其三是政府视情况严重程度 , 可动员自卫队参与应急处理;其四是实操过程中 , 注重组织保障管理;其五是对国民的减防灾普及教育日常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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