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审批;委托;审查;事项;保护;方案;印发粤承接国家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实施方案出台

南方日报讯 (采访人员/黄叙浩)近日省政府印发了《广东省承接国家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 进一步明确了国家委托用地审批事项、审批流程、职责分工及保障措施 。
【用地;审批;委托;审查;事项;保护;方案;印发粤承接国家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实施方案出台】此前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 , 提出要在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 ,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 改革土地管理制度 , 赋予省级人民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权 。这次印发的《方案》中提到 , 国家委托用地审批事项包括国务院委托省政府用地审批事项、自然资源部委托省自然资源厅用地预审事项、自然资源部委托省自然资源厅先行用地批准事项三大类 。其中 ,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建设项目用地、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先行用地等均在此列 。
《方案》明确 , 要坚持依法依规 , 严守保护红线 。准确把握国家委托用地审批权的适用范围 , 严格依法依规审批 , 切实保护耕地 , 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 , 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同时在严格落实法定程序、严格审查标准的前提下 , 进一步优化精简国家委托用地审批事项的审批审查流程 , 提高审批效率 。
在审批过程中 , 省自然资源厅对自然资源部委托的用地预审权、先行用地批准权负责;该厅还将负责国家委托用地审批事项的具体实施工作 , 牵头完善用地审查规则 , 健全审批监管制度 , 构建规范透明、精简高效的审批机制;同时组织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审查审核 , 严格审查把关 , 特别要严格审查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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